我国提出的焦虑症诊断标准按临床表现分两部分,惊恐障碍的诊断标准是: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一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首次典型发作后继之以害怕再发作的焦虑而持续一个月。 3.惊恐发作符合后述4项:在没有任何客观危险的环境下发作,或者发作无明显而固定的诱因,以致发作不可预测;两次发作的间歇期除了害怕发作外,没有明显症状;发作表现为强烈的恐惧,伴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还往往有人格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发作来得突然,10分钟内达到高峰,一般不超过1小时,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发作的经过。 4.排除恐怖性神经症和抑郁症等继发的惊恐发作。 广泛性焦虑的诊断标准除了与上述第1、4条标准相同外,主要是以持续的焦虑为原发症状,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伴植物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 在心理咨询门诊和群体调查中,可以使用评定量表来对焦虑症者进行筛查。这类评定量表很多,这里介绍常用的焦虑自评量表(SAS)。SAS由Zung氏1971年编制,含20条目,4级计分,可以自评,也可他评,一次评定约10分钟,使用简便。参见表6一2:
表6一2焦虑自评量表(SAS)
填表注意事项:下面有20条文字,请仔细阅读每一条,把意思弄明白,然后根据您最近一星期的实际感觉,在适当的空格处划一个钩,每一条文字后有四个空格,A一没有或很少时间;B一小部分时间;C-相当多时间;D一绝大部分或全部时间;E-由工作人员评定。 A B C D E l.我觉得比平常容易紧张或着急 口 口 口 口 1口 2.我无缘无故地感到害怕 口 口 口 口 2 口 3.我容易心里烦乱或觉得惊恐 口 口 口 口 3 口 4.我觉得我可能将要发疯 口 口 口 口 4 口 5.我觉得一切都好,也不会发生什么不幸 口 口 口 口 5 口 6.我手脚发抖打颤 口 口 口 口 6 口 7.我因为头痛、颈痛和背痛而苦恼 口 口 口 口 7 口 8.我感觉容易衰弱和疲乏 口 口 口 口 8 口 9.我觉得心平气和,并且容易安静坐着 口 口 口 口 9 口 10.我觉得心跳得很快 口 口 口 口 10口 11.我因为一阵阵头晕而苦恼 口 口 口 口 11口 12.我有晕倒发作,或觉得要晕倒似的 口 口 口 口 12口 13.我吸气呼气都感到很容易 口 口 口 口 13口 14.我的手脚麻木和刺痛 口 口 口 口 14口 15.我因为胃痛和消化不良而苦恼 口 口 口 口 15口 16.我常常要小便 口 口 口 口 16口 17.我的手脚常常是干燥温暖的 口 口 口 口 17口 18.我脸红发热 口 口 口 口 18口 19.我容易入睡并且一夜睡得很好 口 口 口 口 19口 20.我做恶梦 口 口 口 口 20口
吴文源,1993) 总粗分: 标准分: 表中第5、9、13、17、19题为反向计分,A、B、C、D四级分别评为432、1分,其余题为正向计分,分别评为123、4分。将20题的得分相加,即为总粗分,通过下式可换算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标准分: 标准分=粗分×1.25 中国正常人1158例测定的结果,总粗分均值为29.78±10.07,总粗分的正常上限为40分,标准分为50分。 对焦虑症可用心理治疗的方法,要让患者认识该病的功能性而非器质性的性质消除疑虑,去除病因,正确安排学习生活,劳逸结合,患者不宜全休在家,否则会加重焦虑。可应用催眠、松弛疗法,气功、太极拳等有一定防治效果。药物治疗上主要应用抗焦虑药,如安定类,对伴有抑郁症状者可用抗抑郁药丙眯嚓、阿咪替林、多虑平等。 以下是焦虑症实例(郝伟,1989): 某女,35岁,保育员,紧张、烦躁、坐立不安、心悸、怕疯和怕死10个月。患者婚后多年不孕,曾做诊断刮宫,术后出现阴道流血,听同事说有癌症可能,更加恐慌,气促,恐惧患有不治之症,又怕不能生育被丈夫抛弃,出现失眠、烦躁、易激怒表现,3个月后症状加重,出现发作性极端烦躁、坐卧不宁、呼吸急促、胸闷、心悸、出汗、手脚麻木,自觉会发疯、变傻,有濒死感。每次发作半小时至一小时不等,后来症状加重,间歇期不明显,整日惶恐不安,有明显自杀企图,同时又怕死,不愿就诊,不让爱人安睡,怕听收音机和看电视,严重时撕扯头发,捶胸顿足,在地上打滚,完全丧失工作和操持家务的能力,生活难以自理。患者病前性格急躁,易激惹,好强固执,好攻击,心胸狭窄,多疑多虑,做事犹豫不决。检查中患者呈恐慌貌态,不能安静,动作多,搓手顿足,来回走动,自知力充分,求治心切。根据上述表现,可诊断为惊恐障碍和广泛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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