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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神经症
作者:王登峰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7 12:35: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第六章   神经 症       

神经症(neumis)又名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大功能失调的疾病总称。神经症是变态心理研究的经典内容,是心理咨询门诊最为常见、心理治疗效果较好的一类心理疾。本章将在阐明神经症的共同特征基础上,依次就神经衰弱、症、焦虑症、恐怖症、强迫症、抑郁症和疑病症的表现与防治问进行讨论。
  
   神经症的共同特征

      神经症的临床表述可追溯到二千年以前,直到1769,苏格兰精神病学家William Cullen才正式提出神经症的命名。本纪初,神经症的概念已在西方广为流行,并传入中国。近几十,西方发达国家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中又取消了神经症的称,而是按照各种亚类疾病来命名。《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中仍在使用神经症的命名,并提出了下列诊断标准:
1.
症状标准,以后述神经症综合征之一为主要临床相:痞症性分离症状或转换症状,轻度抑郁症状,恐怖症状,强迫症状,惊恐发作,广泛性焦虑症状,疑病症状,神经衰弱症状,其他神经症症状或上述症状的混合
;
2.
严重程度标准,因上述症状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至少下述情况之一:妨碍工作、学习、生活或社交;无法摆脱精神痛苦,以致主动求医
;
3.
病程标准,持续病程至少3个月(除癌症或惊恐障碍外
);
4.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等疾病。

        我国神经症的分类是根据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来进行的,分为恐怖性神经症、焦虑性神经症、强迫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疑病性神经症、癌症、神经衰弱等。神经症的共同特征除了上述诊断标准所列项目以外,起病常与心理因素或社会因素有关,患者具有一定的人格特征,没有任何可以证实的器质性病变,自知力完好,主动求治,人格完整,适应现实社会能力良好。
神经症是临床门诊中常见的疾病,全国流行学调查,患病率为22.21%,精神科门诊中神经症占50%,内、外各科就诊者中神经症占9.5%,由于患者主动求治,自知力完好,心理咨询门诊接待的对象多为神经症者。国外学者调查,神经症的终身患病率为13.1%,远远高于精神病的1.7%患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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