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身心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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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登峰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7 12: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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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的干预除强调预防和医学治疗外,最重要的是进行言语康复,因为患者发音器官多完好无损,可通过教育和训练得以补救,使言语功能恢复。语言昕力训练要越早越好,语言训练上要利用多感官协同感知,在观察教师口型的同时,利用残余听觉,尽早佩戴助听器,让他们用手去触摸发音者嘴唇和喉部的振动,做到听话、看话和摸话三结合。还要学习手势语和手指语,有残余昕力的重听者可以学会五种语言形式:口语、书面语、手势语、手指语和昕语。对昕力残疾者的系统教育训练可在聋校进行,目前提倡“一体化教育",即让患者与普通学生一起受教育,在普通学校设置特教班,或者直接进入普通班。正常的学习环境将有利于他们更快提高口语能力,有利于心理发展和人际交往。在我国实施这种一体化教育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重要的是为听力残疾者创设一个有利于他们身心发展的社会大环境。 (三)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四肢和躯干缺损、畸形、麻痹、肌肉萎缩、孪缩、脊柱或关节强直,导致运动系统的功能丧失或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我国把肢体残疾分为四个等级,参见表10一4。 肢体残疾的原因分两类,一是先天性原因,如先天性镜关节脱臼、脊柱裂、心脏发育畸形等;二是后天性原因,如骨路发育不良、关节病变、外伤、感染、地方病、脑性瘫痪、软骨病、肌萎缩、手术截肢等。 肢体残疾者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外界剌激敏感,易遭受挫折,产生自卑感;学习生活上面临较多的困难,因长期受到照顾会养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依赖他人的心理,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就动机不足,人际交往受限,行动不便;若愤怒、敌视和焦虑的情绪长久持续,会影响他们人格的发展。 对肢体残疾者进行补偿与训练,使他们最大限度地恢复或补偿残疾股体的功能,重新得到正常生活学习的能力,是防治残疾者心理问题的重要措施。补偿训练常用的有物理疗法,如生物反馈、电脉冲疗法、红外线或超声波疗法、针灸和按摩等;运动疗法主要是做神经肌肉医疗体操,对残肢进行肌力训练、耐力训练、协调训练、保持和增加运动度训练和速度训练;可通过一定的体育器材训练残肢功能,还要对整个躯体功能和知觉运动功能进行训练,做好矫形支具与假肢的装配。对残疾者还要注重心理补偿,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心理社会支持,不要歧视或怜悯,让他们通过系统的心理教育和训练克服自卑感,正确对待残疾和认识自己,努力把残疾转化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特长,使肢体残疾的缺陷能在心理上得到较大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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