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理档案的运用
(一)正确对待不同来源的资料
心理档案的资料来源主要有两类,即测验资料和非测验资料。在运用时,如发现两类资料有较大差异,不应轻易下结论,要通过深入观察和再一次测验来进行验证,以期取得较为客观的结论。
(二)对资料的处理方式
1.统计处理方式
这是一种对所获资料采用统计方法进行客观处理的方式,可以对资料进行描述性处理,建立直方图、发展曲线等;也可以进行统计检验,如差别显著性检验,求相关、回归方程,甚至进行多元分析等。此种方式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某个班级、某类人、某个学校、某种教育方案与学生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为学校或心理辅导人员从整体上把握心理健康教育指明一个大的方向,有利于做出方向性决策。此类工作可由熟悉统计的计算机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借助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处理。
2.非统计处理方式
这是一种依据经验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主观判断的处理方式。进行此类处理,一般无固定公式可以套用,需凭有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敏感地从个别差异中发现问题。此类工作一般由心理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进行。
(三)对资料的解释
对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的解释,以所需解答的问题为出发点,依其方向和着重点之不同,可分为四个层面:(1)描述的——描述某个学生心理发展及特点的现状;(2)溯因的——追溯现状的成因及演变之过程;(3)预测的——预测或推估未来可能的发展;(4)评鉴的——根据既定标准,对学生表现作价值判断,并就其出路的抉择,提供评鉴性建议。
(四)运用心理档案的对象
就使用心理档案的权限而言,运用心理档案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心理辅导教师,另一类是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领导、家长。心理辅导教师可以使用心理档案的所有内容。其他人员不能直接阅读原始材料,如果要接触其他材料的话,必须由心理辅导教师进行加工,转换为描述性语言。心理辅导教师要对心理辅导纪录中的有关材料严格保密。总而言之,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的运用,应灵活而充分地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和需要,使教师、家长和心理辅导人员了解学生,使学生了解自己,以取得最大的教育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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