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四节 会谈中的其他技巧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21:20:48 |
|
2.笔录
(1)按照笔录的发生时间,可将笔录划分为现场笔录和会谈后追记或补记。
①现场笔录。
这是我国目前心理咨询中常用的记录方法之一。与录音、录像方式一样,也需事先征得来访者的同意。如果来访者一时不愿意,则不要勉强。有时笔录可在咨询进行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这样也许要容易些。
做现场笔录时,咨询员必须保持全心倾听的姿态,一边记录,一边做出相应的反应,比如以点头或用“嗯”声来表示自己在认真倾听,同时要不时地进行目光注视,鼓励对方继续讲话。
有时记录的速度赶不上来访者叙述的速度,对此,可以采取几个办法:第一,先用简短的语句记录刚才的内容,事后再补齐内容;第二,可用询问的口气让来访者对刚才的内容进行复述或核实,借此记录一些重要内容,但此法不宜过多使用,以免打断来访者讲话思路;第三,以和缓的口吻要求来访者略微减慢叙述的速度。
另外,对于来访者讲述的一些敏感性问题,咨询者可不当场记录,免得对方难堪,事后再进行追记或补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
文章录入:xinlixue 责任编辑:xinlixue |
|
上一篇文章: 第八章 第三节 会谈中的非言语交流
下一篇文章: 第十章 少女杜拉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