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四节 会谈中的其他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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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21:2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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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动限制。
在会谈中,咨询者基本上无法限制来访者的言语,无论其言语有多么荒谬、错误、过激。但是,咨询者可以而且也应该对来访者的行动或情绪的表达给予一些制约,比如,来访者不得随意毁坏咨询室的设施,不得谩骂、威胁或在肉体上伤害咨询者;来访者要按时完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咨询者布置的作业,特别是当使用理性情绪疗法或森田疗法时,此项尤为重要;来访者应该遵守事先约定的会谈时间;在非义务性咨询中,来访者有足额缴纳咨询费的义务,等等。
2.有关咨询者的制约内容
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心理卫生协会1993年颁布的《卫生系统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者条例》、中国心理学会1992年12月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的道德准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首次颁布试行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都分别对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守则和职业道德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可参见第四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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