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郭一岑对辩证唯物主义心理学思想的介绍与反思
20 世纪30 年代正值中国思想界开展辩证唯物主义与反辩证唯物主义的论战。郭一岑认为中国的心理学应该学习和引进西方心理学的新思想, 又要对西方心理学理论进行客观的、辩证的反思和批判。他赞赏苏俄心理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研究的理论指导, 并热情支持这一新的理论动向。1923 年苏联学者叶勒索夫(B. H. Ershoff)来华介绍苏俄心理学之后,1929 年潘菽在《中央大学半月刊》上译文介绍《苏维埃联邦心理学》。郭一岑认为国内心理学科的发展需要“心理学教师之培养,心理学书籍之翻译”。他翻译了巴甫洛夫(I.Pavlov)、别赫捷列夫(V. M. Bekhterev)、柯尔尼诺夫(K. H. Kornilov)的研究论文,并将其辑录在193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苏俄新兴心理学》专著中。书中收录了《拍夫洛夫(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说》《柏克台雷夫(别赫捷列夫)的反射学派》《柯尔尼诺夫的辩证唯物论的心理学》三篇文章,系统介绍三位心理学家的思想。这是中国国内最早介绍苏俄心理学的一本译著。
郭一岑认为,“苏俄心理学家不固执于各派的旧套,大胆应用进步的科学方法改造心理学。”他系统介绍了柯氏对辩证唯物哲学的三条基本定律在心理学方法论上的思考,“第一, 人格是一定特质组织的单位, 这个整个的单元只有在全体的心理学中得以表现;第二,人格是复杂的统一体,自觉与不自觉是相互作用的,可以相互转化的;第三,有机体与环境的平衡通过自身的否定达到新的平衡。”对于柯式的心理学思想, 郭一岑给出了极高的评价:“排除完整学派的二元论及行为派的机械观, 撷完形学派的动力观、全体超过部分的观点以及行为派的唯物观,然而这种观点又非调和的、折中的,他自有其出发点,将来必在心理学中占重要地位。” 在纪念苏俄生理学家巴甫洛夫的文章中, 郭一岑评价巴氏将三十余年的时光集中于中枢神经系统的研究上具有深远的意义:“不仅要解决中枢神经系统的生理问题,乃要为心理学开一个新的研究途径,建树一个真正科学的心理学。”进一步地,他认为巴甫洛夫对心理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将心理学很稳固地安放在物质的基础上。主张一切精神活动都是大脑的活动, 确实指定了生物行为之生理基础。二、建立了心理学的客观研究方法。三、发现了行为构成的重要原则:行为的构成是由于交替反射的作用。”然而,在赞赏之余,郭一岑也对其提出了严肃的质疑:“巴普洛夫(巴甫洛夫)以反射作用为其全部试验及全部学说的出发点, 并且以大脑作为镶嵌品,这个假定与事实是否相符合?” “即使反射作用的存在无可怀疑, 而人类的行为是否全部能以交替反射说明,还是很大的问题。”对于自己早期大力推荐的机能主义心理学,郭一岑也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反思。1957 年,他批判詹姆士(William James)对自然科学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詹姆士的错误在于他不是把脑作为心理活动产生的机能,而只作为心理活动产生的条件;对反射的理解是歪曲的;而且否认大脑的反应作用。詹姆士的心理学就是企图从心理学上证实知识是根源于经验的。”郭一岑认为这与客观现实不符,人们的经验必然是反映客观存在的,是由客观存在给予的。郭一岑虽师从格式塔学派, 但并不盲目尽信格式塔理论。他认为格式塔将“心理和物理,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等同起来, 格式塔的心理学实质上是物理主义的”。然而,“心理现象的物质基础,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活动是完全服从物理规律的, 但并不等于物理现象。它的活动虽然以物质的脑为基础,但它本身也有自己的规律。”因此,郭一岑认为,格式塔学派完全用物理规律说明心理现象是不恰当的。心理现象是具有社会性的, 心理学的发展过程应摆脱唯心主义或机械主义的羁绊, 心理学的方法论必须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
6 郭一岑对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发展规律的拷问
郭一岑于1935 年发表《旧心理学之崩溃与新心理学之建立》一文,认为心理学应“随时代而改变”,不可忽略它的社会性和历史性, 而且心理学必须是新哲学的,必须是人类与社会的。随后,他又将此文扩充为《现代心理学概观》,于1937 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并收录于王云五先生主编的《万有文库》中。该书也是我国最早的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指导的心理学研究著作。
在本书中, 郭一岑认为现代心理学的特征是由主观而客观,由分析而综合,由横向的解剖而纵向的追溯,由量的测量而质的探求,由静而动的、由普遍而差异的。在此基础上,他剖析了导致心理学产生纠纷的根源:
首先,哲学的观点不同。这是造成现代心理学产生诸种差异的根本点。“心理学必须是新哲学的,这里的‘新哲学’是指辩证唯物主义。”他认为现在的研究过分地依赖归纳法,研究方法应该建立在辩证的唯物论的方法论基础上。所以他提出应该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来纠正现代心理学的各个派别,将立足点放在二元论或机械唯物论上是错误的,用“物质的辩证的逻辑” 的方法纠正形式逻辑的归纳法的错误。
其次,身心关系的问题。身心关系问题实际也与哲学的观点有关系。唯心论者认为身不过是表现自己的一种方式,是心灵的外表。机械唯物论则不承认有心,身体作用即是心理作用。而二元论者认为身心是两种对等的东西,有的以为身心是平行的,有的以为身心是相互影响的。各方对身心的理解并不统一。
再次,方法问题。主观的心理学与客观的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有所不同。主观心理学认为想要真正地了解心理生活必须观察他的表情动作, 从而解释之,即主观的研究方法是一种“精密鉴别的解释法”,不承认客观心理学把分解的实验法移到心理生活中去。由此,心理学中主观和客观的问题就成了方法论上争论的问题。
最后,自觉问题,又称为意识问题。早前的心理学家将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限制在意识范畴内,认为意识以外的研究毫无价值。精神分析学派将无意识作为研究内容之一,之后的行为主义主张心理学不但应以行为为研究对象, 意识本身也是不存在的。由此而来的关于意识的问题也就成了心理学上的问题了。
郭一岑认为“心理学必须是人类的,必须是社会的。强调人类与动物的行为不仅有量上的差异,也是有本质不同的。”所以,以人类心理现象为目的的心理学应该以人类本身为研究对象。一些心理学家以动物为试验对象的试验结果, 譬如桑代克(E.Thorndike)的“尝试错误原则”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人类。由此,他指出借助动物行为实验得到的结果应该谨慎地应用于说明人类的行为。人类行为是随着社会发展的,所以心理学应该是社会的、历史性的。他认为, 人类的意识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它反映了社会同时又作用于社会,反映自然又作用于自然。所以,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是社会的、历史的。他在1959 年发表的《关于心理学的科学性质的问题》一文中也强调心理学是社会的科学。他提出,“人的心理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形式,而社会现实是人意识的主要内容, 社会实践又是人意识发生的基础。”
郭一岑坚持以客观的、辩证的唯物主义思想研究心理现象。若引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的话就是要坚持防止做“最坏哲学的俘虏”。引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 保持对人类行为考察中的历史性和客观性, 这不仅有助于当时中国心理学界把握苏俄心理学发展动态,也为自19 世纪末心理学传入中国以来一切欧美心理学一统天下的局面注入新的认识论视角。
7 评价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郭一岑先生几十年如一日尽个人能力支持教育救国,投身我国心理学学科的建设,奋斗在心理学研究的第一线上,为中国现代心理学的发展贡献了一生。他对奥伯特现象与遗觉象的研究深受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开辟了中国现代知觉实验心理学的先河。上世纪60 年代早期,彭聃龄曾借鉴了郭一岑的实验方法和实验设备让直线处于被试视野的不同方位,从而改变双眼辐合方向,进一步研究双眼辐合方向的改变对视觉垂直判断的影响。此外,他还通过办刊物、翻译名著、教学等方式宣传苏俄心理学,拓宽了当时中国心理学的研究视野。他主张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研究指导,批判地吸收国外心理学思想为我所用,形成了自身独树一帜的研究风格。尤为难能可贵的是,郭一岑先生对实验心理学与理论心理学的双重关照,对于今日中国心理学工作者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
虽然从理性的眼光来看,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期郭一岑对于詹姆斯有关心理学学科性质的认识与格式塔心理学的批判是有失公允的,且明显受到当时政治流弊的消极影响。不过,总体来看,相较于同时代另一些“不堪入目”、公然悖逆科学之道的论著,郭一岑还是基本坚持了他对心理学学科性质的一贯认识。当然,解放后,郭一岑对奥伯特现象、遗觉象以及辩证唯物主义心理学的探索多少受到意识形态的“绑架”而未能深入,亦是憾事一桩。
除了学术成就, 郭一岑的人格魅力同样令人折服感佩,他治学严谨、平易近人。据彭聃龄教授回忆说,“郭老对年轻人关爱有加, 在他身上看不到著名学者的霸气和傲气,虽然担任很多行政职务,但并不留恋这种生活, 而宁愿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自己喜爱的心理学研究。” “格物以穷理,修身以为基”或许可以算作是对郭一岑先生最佳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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