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制乃是舌误所不可缺的条件。
我们现在可以说在过失的解释上已经有进步了。我们不但知道过失是有意义和有目的的心理现象,也不但知道它们是两种不同意向互相牵制的结果,而且知道这些意向中若有一个想要借牵制另一个而得到发表,其本身便不得不先受一些阻力禁止它的活动。简单地说,一个倾向必须先受牵制,然后才能牵制其他倾向。这自然不能给予过失的现象以一种完满的解释。我们立即可发生进一步的问题;大概地说,我们懂得愈多,发生新问题的机会也愈增加。譬如我们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事情不能进行得更加简单化呢?假使心内产生一种意向想要阻止另一倾向不使实现,那么阻止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功,这个倾向便完全没有表现的可能;阻止失败,被阻止的倾向便可以得到充分的表现。然而过失却是一种调解的办法;那两种冲突的意向,在过失里,各有一部分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功和一部分失败。被胁迫的意向既没有全被阻抑,而除了少数例子以外,也不能照原来的目的直冲而出。据我们的想象,这种牵制或调解的发生必先有种种特殊的条件,只是这些条件究竟是什么,我们无从推测罢了。我也并不以为我们对过失作更深入的研究,便可以发现这些未知的条件。首先我们必须对心理生活的他种模糊境界作彻底的研究,只是通过这些研究而得到的类比,才使我们敢于对有关过失的进一步说明,作出必要的假定。但是还有一点需要你们注意。用小小的迹象作研究的指导,象我们在这方面所常作的那样,也不无危险。有一种心理错乱叫做联合妄想狂combinatory para-noia,就是利用这种小小的迹象超过一切限度。我自然不主张由此得到的结论是绝对不错的。我们若要避免这种危险,就只有扩大观察的范围,只有从各种方式的心理生活,积累许多类似的印象。
因此,现在我们要离开过失的分析了。但是还有一事要你们注意:我们所用以研究过失的方法,你们必须牢牢记住,拿来作为一种榜样。你们由这些例子可以知道,究竟我们的心理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的目的不仅要描写心理现象并加以分类,而且要把这些现象看作是心力争衡的结果,是向着某一目标进行的意向的表示,这些意向有的互相结合,有的互相对抗。我们要对心理现象作一种动的解释a dynamic conception。根据这个解释,仅仅由我们推论的现象比我们看到的现象更为重要。
因此,我们将不再研究过失了;但是却仍然要将这整个问题作一次鸟瞰式的观察,在观察时,我们所遇到的事实有些是我们熟悉的,有些是陌生的。至于分类则仍根据前面所举出的三种:一舌误,及笔误,读误,听误等;二遗忘如忘记专名,忘记外文字,忘记决心和忘记印象等;三误放,误取及失落物件等。总之,我们所研究的过失半属于遗忘,半属于动作的错误。
舌误已详细讨论过了,但是现在还要增加一点材料。有些带感情的小错误和舌误有关,也是相当有趣的。人们总不愿意认为自己说过错话,自己说错了话往往不注意,听到人家说错了,却从来不会放过。舌误是有传染性的;谈到舌误时自己很容易跟着说错。我们对于极琐碎的错误,也不难发现它背后的动机,只是不能由此看出隐藏的心理过程的性质而已。譬如一个人在某一字上受了点干扰,以致把长音发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短音,则无论其动机如何,结果必将把后一个字的短音发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长音,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一个新错来补偿他前面所犯的错误。又如将双元音eW或oy等误读为i时也可有相同的结果;后来的i音必将改为eW或oy以作补偿。这种行为的背后似乎有一种用意:不许听的人相信是说话者对于本国语习惯的疏忽。第二个补偿的错误实在是要引起听的人对于第一个错误的注意,并表明自己也已经知道。最常见,最简单,而最不重要的舌误是将语音凝缩或提前发出。譬如长句说错,必由于最后一个想要说的字影响前一个字的发音的结果。这使人看出说话者对于这一句子有些不耐烦,并且不愿说出它。从此,我们就进展到临界线,精神分析的过失论和一般生理学的过失论,就没有区分了。据我们的假定,在这些例子里,牵制的倾向抗拒其所要说的话;但我们仅可由此知道那牵制倾向的存在,而不能由此知道它的目的何在。它所引起的扰乱,或由于语音的影响,或由于联想的关系,都可以看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注意离开所要说的话的结果。然而这种舌误的要点却不在于注意的分散,也不在于其所引起的联想的倾向;而是在于牵制原来意向的他种意向的存在。至于性质如何,则这种例子和其他更显著的舌误不同,不可能由它的结果推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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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要谈到笔误了。笔误的机制和舌误相同,所以对于笔误,我们没有什么新的观点,只要稍稍增加一些关于过失的知识便够了。那些最普遍的小错,如将后面一个字,尤其是最后一个字提前书写,便显示出写字者不喜欢写字或缺乏耐性;而更显著的笔误便可以显示出牵制的性质和意向。一般说来,我们若在信内看见笔误,便可知道写信者那时内心并不安宁,至于究竟为什么却不一定知道。笔误和舌误相同,自己都不容易发觉。下面这一观察是引人注目的,有些人在发信前常常重读一次。有些人则不然;假使这些人例外地重读一次他们所写的信,他们便常常会看见显著的笔误而加以更正。这应如何解释呢?表面一看,似乎他们知道了自己写信写错了字。我们能确信是这回事吗?
关于笔误的实际上的意义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你们也许记得杀人犯H的事。他冒充细菌专家,从科学研究院里取得很危险的病菌,来杀害那些与他有关的人。他有一次向某一学院的职员控诉他们所寄来的培养菌太无效力,却把字写错了,本应说,“在我实验老鼠和豚鼠Mausen und MeerSchweinchen时,”竟误为“在我实验人类Menschen时”。这个笔误虽曾引起院内医生的注意,但是他们却没有从而推断其结果。你们以为如何呢?假使那些医生们认定这个笔误为一口供而详加侦察,使杀人犯的企图得以及时破获,那岂不好吗?就这个例子说,不了解我们的过失论不是产生了一种严重的结果吗?我知道这种笔误将会大大引起我的怀疑;不过以它作为口供也确实不对。因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笔误当然是一种迹象,但是只有笔误也不足为侦察的理由。由笔误看来,可以知道这人有毒害人之意;但不能确实知道这究竟是一种毒害人的确定计划,或只是一种无关实际的幻想。有此笔误的人甚至还可能用强大的主观理由,来否认这种幻想的存在,驳斥这种观念的无稽。等后来讨论心理的现实和物质的现实的区别时,你们便较易了解这种种的可能。但是这个例子又一次证明了过失有不容置疑的意义。
读误的心理情境显然有异于舌误和笔误。在读误时,两个相冲突的倾向有一个被感觉性的刺激所代替,所以或许较欠坚持性。一个人所读的材料不是他心理的产物,是不同于他要写的东西的。所以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读误都是以此字代替彼字的;至于此字和彼字之间则不必有任何关系,只须字形相同便够了。利希滕贝格的“Agamemnon”代“Angenommen”的例子可算是读误的好例子。要发现其引起错误的牵制倾向,你们可以完全丢开全文,而用下面的两个问题作分析研究的出发点:一对错误的结果即代替进去的字作自由联想时,其所引起的第一个观念是什么?二在什么情形之下发生读误?有时候,关于后一问题的知识即够用以解释读误,例如某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游览,尿急了,于是在一个房子的二层楼上看见有写着“Closethaus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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