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至本单位接受个别咨询之学生与学校同仁,均需遵守下列之规定:
1、本单位对本校学生与学校同仁之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制
用。
2、每次咨询为50分针,每周以一次为原则,有特殊情况时得加以调整。
3、因故不能前来咨询者,请于咨询前12小时电话或亲自来本单位取消。 [
4、当事人有权接受或拒绝咨询,有权决定是否参与咨询过程中的活动。
5、当事人有权获知咨询员的训练哲景、学习经历,以决定是否接受咨询。
6、由于本单位亦为训练机构,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能舍录音或录像。但是,进行录音录像之前,必会先征求当事人同意,当事人有权拒绝或接受。
7、当事人的咨询资料合被保密,只有在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之下,才会向必要对象公开。惟下列情况除外:危及当事人或他人,涉及法律问题,当事人放弃隐私权。
8、当事人只能与一位咨询员咨询,若要手术其他咨询员的咨询,必须先与目前的咨询员终结咨询,结束与目前咨询员的咨询关系.
9、当事人在紧急的状况下,请打本单位的专用电话,由本单位联络咨询员处理。
10、若对以上内容完全了解,并且同意接受咨询,请填写你的姓名,咨询员姓名与日期。
当事人姓名
咨询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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