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个体对社会的认识比对自然界的认识要晚得多。儿童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自然界中的事物和现象,对社会问题不关心或较少关心。而进入青年初期之后,他们开始注意社会,思考人生,人生观开始产生和发展。那么,为什么只有到了青年初期,个体才能意识到人生问题呢?这是因为青年初期青少年的心理发展水平满足了人生问题进入个体意识的条件。归纳起来,人生观的形成离不开以下三个心理条件。
(一)思维发展的抽象概括性
人生观是关于人生及其社会意义的根本看法,所以只有在思维发展到能够抽象地概括各种社会事件,并且能够确立自己未来的生活目标的水平时,人生观才有可能产生和发展。从个体心理发展来看,思维过程对社会生活事件及其意义进行概括,比对直接接触的自然物的概括要晚一些。也就是说,在儿童期,个体的思维过程还没有发展到能够概括人类社会各种事件及其意义的水平进入青年初期之后,在形式逻辑思维发展的同时,辩证逻辑思维开始发展和完善。辩证逻辑思维的发展和完善成为人生观产生和发展的心理基础之一。
(二)自我意识的分化
对人生的看法离不开人的自我意识,离不开人对自己生活意义的回顾。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认识自己并决定如何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如何对待社会生活中所接触的事物。所以,自我意识如果尚未发展到分化的阶段,还不能进行自我观察、自我分析、自我评价,那么人生观也就不会介入意识领域。只有到了青年初期,自我意识开始分化之后,个体才能够通过自我认识和评价来考虑人生的目的、人生的目标和人生的意义因此,自我意识的分化是人生观形成与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三)对社会性需要的认识
个体的社会性需要是后天习得的,是个体把社会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需要。儿童还没有能力承担家庭和社会赋予的责任,他们很难理解人生及其社会意义。当家庭和社会开始把一定的社会任务交给个体,并要求他们必须尽力完成时,个体通过完成任务的过程及其完成任务的结果,才有可能认识和体验到所承担任务的社会意义,并直接看到完成任务的结果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正是因为人认识到自己所承担和完成的任务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人的价值、社会生活的意义等问题才能进入意识的领域,人生观才得以形成和发展。
以上三个方面是人生观形成不可缺少的心理基础,但三者的发展往往并不同步。儿童因为不能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所以尽管他们已经积累了一些零星的人生经验和体会,但是人生观问题仍然提不到日程上来。而进入青年初期以后,心理发展初步达到了上述三个条件所要求的水平,人生观便应运而生,并得到了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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