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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9年6月6日 作者:胡建伟 编辑:shphao 有6252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胡建伟)试论交通工具查控过程中的战术心理战

交通工具查控,是警察针对在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上查获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战斗样式。交通工具查控过程中的战术心理战,是指为达到查控目的而组织实施的心理攻势。由于交通工具查控环境特殊,查控情况多变,对抗性突出,战机稍纵即逝,组织协同困难,查控行动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战术心理战的实施需要以更为灵活的方式进行,其手段、方法、时机需要根据具体查控情况及时、灵活地掌握。

一、交通工具查控对象的心理分析

犯罪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犯罪后逃窜,当警察实施查控行动时,其心理特征表现不同,以下从两个方面阐述。

() 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时的心理特点分析

犯罪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时,其表现出恐惧、紧张和侥幸相互交织,而侥幸心理占主导地位的心理特征。犯罪行为人在交通工具上作案时,由于受到特殊环境的限制,最怕被当场抓获受到惩罚,因而心理恐惧较为强烈,行为上表现出作案快速、避免干扰、得手就跑、迅速换乘车辆或改变乘坐地点,犯罪遇有阻力,立即使用暴力的特征。为了能在交通工具上获取非法利益而不受惩罚,其侥幸心理十分浓厚,但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在实施作案时不会被侥幸心理完全压抑。在犯罪意志的控制下,恐惧、紧张心理往往呈现“临界状态”,并随时有突破“临界状态”而迅速导致意志失控,从而转化为以紧张、恐惧为主导心理的可能。犯罪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作案,其心理变化特征在不同情境中,各有不同的表现:

1. 作案时未受到干扰的情形。交通工具环境特殊,犯罪行为人作案时,对周围环境、人员的干扰尤为敏感。一旦干扰排除,侥幸心理就迅速上升并占绝对优势地位,恐惧与紧张心理迅速下降,犯罪意志得以强化,作案行为坚决、大胆、不慌乱,犯罪得手以后,体现一种满足感和得意感。

2. 作案时受到干扰的情形。交通工具上作案由于环境的限制,受周围环境干扰的因素较多,犯罪行为人此时的恐惧和紧张心理处于“临界状态”,侥幸心理稍占优势,但犯罪意志不坚定,安全感不强,情绪紧张,警惕性很高,感觉灵敏,动作迅速、轻捷。初犯作案遇到干扰则立即停止动作,放弃作案,匆忙逃跑;惯犯、累犯则机警躲避,静观变化,视情而动;暴力犯罪行为人则多表现为以暴力排除作案障碍,强行作案到底。

3. 作案被人发现或突遇警察检查车辆时的情形。犯罪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时被人发现或突遇警察检查车辆时,初犯的侥幸心理迅速下降或消失,恐惧、紧张心理突破“临界状态”,猛然上升为主导心理,想方设法逃跑。此时,因受到强烈惊吓,慌乱特征突出,有的于是放弃作案时机,有的则出现“惊吓效应”,发生短暂惊呆现象,全身无力、记忆消退。但此种情形持续时间很短,一旦稍有机会,仍会想法躲避。心理紧张程度较重的初犯,受到强烈惊吓时,会产生心理应激状态,直接使用暴力手段,想法逃窜,而累犯在此情景下,尽管心理恐惧、紧张,但行为机智,会采用各种方法,能躲则躲、可逃则逃,其摆脱现场的能力较强,会迅速寻找借口,换乘交通工具或改变下车地点,逃离作案现场。如果干扰排除、消失,则其侥幸心理恢复,作案手段更加灵活多样,神色稳定。但遇到强烈阻力或干扰时,其恐惧心理迅速上升,会引发应激状态,直接实施暴力反抗,从而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惯犯因作案经验丰富、准备充分,遇到干扰情境时善于变化,其侥幸心理减弱缓慢,犯罪意志相对坚定,常能采用各种欺骗方式躲过干扰,继续寻找机会作案,尽管内心紧张程度高,但慌乱特征不明显,一旦犯罪行为被发现,常常采用暴力手段,继续作案;阻力太大,恐惧心理占据主导之时,则会采用各种暴力手段,寻找机会,设法拼命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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