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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NBA没有艾弗森,世界确实会寂寞

1 329 Ķ  2009-09-07 16:25
误解依旧,答案永恒。艾弗森已经决定在他过世后,他的墓碑将写上:误解。他妈妈则说:我同意,但我会在那单词下面加一句:并非人人。

  黑夜充满了诱惑,我们的主人公只是站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处,我们的通篇文字对赛场上艾弗森的表现说得很少,对他与前教练布朗以及妻子、朋友闲的恩恩怨怨也没有提及,因为这些是关注它的人知道得并不比我们少,我们只是想和所有喜欢她的人聊聊从前,说说心里话,他曾经面对的那些事也许我们也在经历,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

  总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支撑着艾弗森继续比赛的已经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那坚强的毅力以及对胜利的渴望。我们崇拜他、评判他,为他而争论。对于一些人来说,艾弗森是个反叛的勇士,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他是个大麻烦。不管你怎么看他,你都不得不关注他,你不得不想,他怎么能做到这一切?他又为什么会做到这一切?将头发辫成无数小辫子,身上刻着数不清的文身,他矮小、他瘦弱、他浑身是伤,他反叛、他散漫、他狂妄、他无礼、他桀骜不驯,但是他勇敢、他自信、他自我、他永不服输,他轻灵、他机敏、他精灵古怪、他特立独行、他坚韧与顽强,他让高大的对手们心惊胆颤。所以,他值得尊重。艾弗森已经定义了他自己的风格。当艾弗森穿着他的“坏新闻”T恤,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艾弗森蔑视西服、用一个手帕包住自己辫着小辫子的头,耳朵和脖子上挂着价值30万美元的昂贵石头,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他已经成为联盟的MVP,在某种意义上,这一点也结束了一个时代。黑人运动员再也不需要抹杀个性,那么艾弗森就代表了整个Hip-Hop文化。

  一:“我不想那样死去,躺在草地上,行人从我渐渐冷却的身边走过,我慢慢流血而死。”

  的确如此,艾弗森的这句话今天听来丝毫也不让人觉得过分和张狂,就因为他是艾弗森,他的身上也寄托着我们自己心灵深处的一些梦想。就让不属于我们的声音向远处逃遁,就让一切仿佛是为了一个人的心跳找到共振而彼此准备,就让这越来越没有凖心的世界日夜颠倒,就让这时光倒流,会想到弗吉尼亚的纽波特新闻镇,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艾弗森本人其实已经见惯了死亡,他第一次心眼目睹谋杀是在8岁时。有一天,他的8个朋友在他眼前中枪。艾弗森自己会不会也有人生如梦、造化弄人的感慨?“是的,我出生的那里,可是我们都叫它纽波特怀新闻,因为,在这里发生了太多可怕的事。”艾弗森自己是这样说的。听起来轻松,却也让人体会了轻松背后的辛酸。

  如今还住在弗吉尼亚的哈珀,一个技师和汉普顿地区的兼职教师,已经在哈伯丁区的乔丹路上住了35年,那是纽波特新闻镇最可怕的地方,也正是艾弗森长大的街角。那是第16大街,皮条客、杀人犯、毒品贩子来回走动的地方。让我们用他的回忆来走进我们的主人公:这里与纽波特新闻镇挨得很近,这条街上绿树成荫,到处挤满了像火柴盒一样的屋子,几乎不用看,哈珀都知道,这些房子里面都破烂不堪,而且只有两闲卧室。哈珀家隔壁就是这么幢老旧的房子,只有像他这样的老住户才知道,那幢房子原来是黄色的,可是现在已经褪色了,这里住着嘈杂的艾弗森一家。女家长是米切尔太太,她的长孙女叫安,安的妹妹叫杰茜,两个孙子分别是斯蒂夫和格雷格,还有他们的一大群堂兄,叔叔,阿姨和他们各自的朋友。这个大家庭一共有13个人,就挤在两闲卧室里。很多年后的一天,当安·艾弗森回忆起当年时,她说,“在一大群臭脚丫子的味道里,我居然分辨出了自己的。”每天,不管什么时候,当哈珀望向窗外时,他总能认出一个小孩,那是安的儿子,人们用他两个叔叔(其实是安的两个男友)的绰号拼起来,叫他布巴查克,他就是幼年的艾弗森。这个孩子才四五岁大,却总是喜欢和那些大孩子一起踢美式足球。他们当然不会宠爱他。哈珀总是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足球好像和他一般大!——不停地跑着,这反而令那些大孩子更生气,等到他们终于捉到他时,他们就会给他一顿暴打,他的头甚至会被不停的撞向房子的墙壁。听起来,这幢房子好像马上就要塌了,轰隆隆的声音一直在响着,布奇·哈珀虽然已经听惯了这种声音,但还是很担心,他探头向窗外看了看。房子没事,哈珀自我解嘲地笑了起来,他们又在打那个孩子了。可是,这个孩子总能站起来,猛摇一下头,然后,他回到场上,继续跑个不停,在不停的奔跑当中,坚韧与顽强永不服输的个性也许就此形成。

  三年后,哈珀终于找回了一丝宁静,艾弗森家搬到了纽波特新闻镇东边的斯图尔特花园公寓。这里离阿伯丁只有10分钟的车程,可是相比之下,阿伯丁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天堂。那时起,艾弗森现象已经开始出现。从理发店到街角,从维多利亚大道的烧烤外买点到教堂,人们都在谈论一个8岁的小男孩,其它人都追不到他,更别提摧毁他了。他对足球着了迷。加里·穆尔——日后他在汉普顿大学成为著名的棒球运动员——是阿伦在阿伯丁的教练,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这个皮包骨头的孩子竟然完美的结合了速度、灵活、无畏和坚强。

  是艾弗森的妈妈安不满意,“你今天得去训练篮球。”一天,当阿伦放学回家时,她这样对儿子说。“除非我下地狱。”儿子不屈服,“打篮球的人太面了,我是个足球球员。”安堵在门口,“好啊,除非你去打篮球,否则你就别想进家门。”艾弗森先是大哭,然后诅咒他的母亲,接着是小声的抽泣,这些办法终于没有奏效,阿伦·艾弗森生平第一次走进了篮球场。一到那里,他就愣住了,所有的足球玩伴,此刻竟然也都在篮球场上。他坐了下来,观看了一小时,默默领会:这就是上篮,这就是跳投,他一一记住。当他上场打了自己的第一场比赛,还没出两回合,他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我是这里最好的球员。圣地高中的篮球教练贝里很快就听说了这个孩子,当他走进杰斐逊·戴维斯中学时,他看到场上只有一个小孩,他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个孩子绝对需要吃点镇静剂。他还看到,这座体育场里的每一双眼睛,都注视着这个不知疲倦的男孩。

  现在你可以知道了,艾弗森为什么是艾弗森。

  二:“我不是用身体打球,我是用心打球,在NBA,没有人比得上我。”

  艾弗森就是这么一个人,我行我素。他知道别人喜欢自己是因为篮球,别人讨厌自己也是有篮球而来,离开篮球艾弗森什么都不是。似乎艾弗森就为篮球而生的。他在自己的个人网站上说,人们每天都在无法避免地犯错误,而且这是每个人每天都无法预见的事情。那些专以撰写揭露他人隐私的人们,那些在电视上肆无忌惮的大放厥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解说员们,无论是记者还是评论员,他们都一样,都在日常生活中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但人们却大多熟视无睹。原因嘛,很简单,他们不够新闻炒作价值。

  如果单纯比较篮球技术,科比、卡特等人还可以向艾弗森叫板,但在篮球精神上,就是乔丹复出恐怕也不能和艾弗森比肩。艾弗森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服输劲头,足以使他成为当今篮球运动的代表。经常可以看到艾弗森匹马单枪的左突右杀,76人平均每场得分的三分之一或者更多来自这个1米83的小个子。急停跳投、后仰投篮、跳步上篮、三分远投……除了扣篮和盖帽,艾弗森几乎就是篮球技术的教科书。有人说艾弗森曲高和寡,艾弗森答道:“我只是自信,从不自傲。我是一名得分后卫,我也希望是个称职的得分后卫,这种欲望远比我夺取联盟得分王的桂冠要强烈的多。我想得分,想助攻,抢断,甚至还想摘取篮板或者来个盖帽——总之,任何和篮球有关的事情,我都要尽力去做到最好。如果没有什么变化,我将会在76人队结束我的职业生涯。我想不出自己还会对76人以外的球队感兴趣。如果转会的话,我觉得对那些忠心的球迷们是不公平的。我不会作出让球迷们失望的事,因为他们是支持我打球的最坚强的后盾。”

  他的表现告诉世界,他的表现告诉世界篮球不仅是高个子的运动。凭借苦练得来的技术和顽强的精神,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这项运动所带来的乐趣,并有所成就。艾弗森看起来像是个埃塞俄比亚人,当他脱光上衣后,他也喜欢这样称呼自己,他的上半身看起来非常瘦弱,肩胛骨高高耸起,但看这幅骨头,你甚至会对他心生同情。没穿上衣服的阿伦·艾弗森看上去让人触目惊心,他一点都不像那些正常的NBA球员,那些人通常比他高一英尺,有时是他体重的两倍。在NBA的花名册上,他身体的数据身高6英尺,体重165磅,当然许多人大喊“奥尼尔的存在阻碍了篮球的发展”时,艾弗森竖起一面大旗:“跟我来!”只有艾弗森这种集技术与精神于一体的形式,才是篮球运动真正的发展方向。像奥尼尔那样身体条件的人物,可能几百年才出一个,而像艾弗森般执着追求的境界,才是篮球运动永恒的旋律。

  三艾弗森就是他自己,永远不按常理出牌,永远让人捉摸不透,比起NBA里那些带着光环有轰然倒塌的大英雄,他要可爱的多,在千千万万的球迷眼里,他才是真正的主角。那种发自内心的优美摄人心魄,在他内心的法则里,生存皆靠直觉本能,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讲虚伪的绅士那一套,没有主流社会所谓高级人物特有的不安、软弱、犹豫、彷徨和自我的搏斗若论人性的真实,艾弗森可以说是NBA世界里的第一人,这也是他最基本也最有效的生存之道。无论怎样酷,都不做作,都那样真实,永远是篮球这片神秘海洋的一抹春光,而不是那种标签式的人物。他也有自己的强颜欢笑和身不由己,那更是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真实境遇,比起任何所谓的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能让人感受到更多难言的快乐与辛酸,更加体会到传奇为平庸生活带来的魅力。

  这一切事情其实都不重要,所有关注他的人想的都是能爱他久一点,再久一点,爱他就是爱我们自己生命中的某一个重要部分,若干年以后,想起他曾经陪伴我们的那些纯纯的日子,令我们心甘情愿付出的那些真情,以及他带给我们心灵的那些慰籍和震撼、那些温暖与灿烂,想起所有的那些啊,只会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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