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վ

û

静心斋主任־

静心斋主任ҳ » TA־ » 鿴־

納西族采風錄-女兒國走婚探索【转】

1 795 Ķ  2010-12-09 13:17

納西族采風錄-女兒國走婚探索

 

一、西南少數民族的分佈

我國西南地區遍佈少數民族,其中人數較多者如壯族分佈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藏族分布於西藏自治區及四川、雲南等省,苗族分佈於貴州、湖南、廣西等省,彝族分佈於四川、雲南、貴州、廣西等省,至於人數較少者則分佈零散,一個山脈、一個壩子、一片丘陵都可能分佈著個別的少數民族,形成了民族上的孤島,這明顯的和西南地區的地形有著密切的關係。

眾所周知,西南地區分佈著青康藏高原、雲貴高原、滇西縱谷及嶺南丘陵等其中交錯著無數的山脈、縱谷、壩子;山脈之間則流走著雅魯藏布江、金沙江、怒江、烏江及它無數的河流。山脈與河流把地形切割成很多孤立的地區,以山巒及大河為天然屏障,使少數民族得以在其中休養生息,過著田園牧歌式的生活,延遲了強勢民族的侵入,也因而保留了若干本身的獨特文化。

 

二、雲南少數民族

雲南省地處我國西南邊陲,與緬甸、泰國、越南、寮國等國接壤,除了地形複雜之外又增加了鄰國的因素,使得雲南的民族構成更為複雜。在這三十九.四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分佈著阿昌、德昂、基諾、布朗、哈尼、憟憟、獨龍、傣、白、景頗、苗、怒、拉牯、普米、彝、納西、布衣、佤、藏、回、滿、蒙、水、瑤、壯等二十五個少數民族,稱之為少數民族博覽會也不為過。

各民族各以其獨特的風貌展現各自的民族風情,有的在過去曾經建立獨立的國家,著名的如彝族曾經建立南昭國與大理國,更多的則是部族首領接受中原朝廷的冊封而成為當地世襲的統治者。只要按時納貢不侵犯鄰近地區,與朝廷也能相安無事,而各部族也能保持相對獨立狀態,民族文化也就延續下去了。

 

三、納西族       

納西族現有人口二十七、八萬多人,住在雲南省的有二十六、五萬多人,主要居住在麗江納西族自治縣、寧蒗、永勝、維西、中甸、德欽,少數則居住在四川的鹽源、鹽邊、木里等地。

在麗江地區的納西人是居住在俗稱麗江壩子的地方,所謂壩子在雲南是指山谷中的盆地,地勢平坦,常有河流流經其中,時而形成湖泊;這些地區農業發達,為人口聚集之地,並間或形成市鎮成為精華地區,雲南全省遍佈壩子,小者少於一平方公里,大者大於幾百平方公里,而麗江壩子正是一個典型的頗具規模的壩子,納西人在此繁衍生息,他們種植水稻、玉米、土豆、麥子、豆類和棉、麻等等,過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世外桃園式的生活。

納西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是古代羌人的一個支系、羌人原是居住在西北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在我國春秋戰國時代已出現在歷史舞台上;古人稱中原以外的民族為「蠻夷」,有所謂「東夷、西羌、南蠻、北狄」之稱,而羌人正是四夷之一,羌人有高原上的牧羊人之意。

羌人在民族發展的過程中受到鄰近民族的擠壓,因為在他們的東面有強大的漢族,而更西面則有強大的藏族,民族生存空間受到東西擠壓,被迫向南遷徙,而納西族就是羌人向南遷徙的一個支系。因為地域的不同納西族也有不同的自稱,如「納西」、「納」、「納汝」、「納日」等,而居住在雲南寧蒗縣瀘沽湖畔的納西人則自稱為「摩梭」人,中共政權成立後之後,曾依據民族意願統一定名為納西族。

納西語屬漢藏語系之藏緬語族彝語支,由於與漢族交往密切,因此大多數人會說漢語。過去納西族有兩種文字,一種是表意的象形文字,叫東巴文,一種是表音的音節文字,叫哥巴文,1957年設計了一種以拉丁字母形式為基礎的納西文字方案。東巴文曾經在世界文字學上大放異采,因為它是當今世上碩果僅存的象形文字,是真正的看圖識字,而形狀活潑可愛,表現了一個民族的拙樸純真,我們也許可以稱它為象形文字的原型字罷。納西人以東巴文書寫了兩萬多冊的東巴經典,記載了古代納西人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對於研究比較文字學和人類文化史學方面都有很高的學術價值,被認為是文字學上的瑰寶。

納西人除了本身創造了燦爛的文化,也融合其他民族的文化,他們的宗教深受喇嘛教的影響,卻也可以見到道教的影子,廟宇像喇嘛廟。但教士的服裝卻像道士,廟宇的壁畫則既見西藏畫風又見中原畫風,他們的住家是中原式的四合院式的建築,木材的兩層樓結構,房屋分正房、經堂、花房、和畜舍四部分。大門設在左右兩排木欄的中間,跨進大門則是大庭院,左面是坐西向東的正房,是家庭成員用餐、炊煮、舉行儀式和接待客人的場所,晚上則是老人和小孩睡覺的地方。右面是坐東向西的花房,花房再隔成若干小房,是女子的臥室,供其接待男友住宿之用。正房的上層為經堂,是供奉佛像和燒香的場所,供喇嘛居住。畜舍在下層,是儲存柴薪關牲畜的地點。

四、 納西族的母系社會

瀘沽湖畔的納西人又稱摩梭人,至今仍保有母系社會的遺風,一個家庭由一個或幾個外祖母的後裔所組成,以家為中心,家中所有中年婦女,無論已婚未婚、曾否生育或獨身都稱為「阿咪」,沒有很清楚的直系親子關係,故意模糊親娘、姨娘的差別,眾母親們也把姐妹們所生的子女都視同己出。

在女性中所自然產生的領袖,她負責主宰家中一切大小事務,如安排生活、分配勞動、處理財產和金錢、接待客人、處理日常瑣事等等。平常家裡瑣事由女性操作,而耕種、蓋房等重活則由成年的娘舅擔任,舅舅對自己姐妹所生養的外甥、外甥女有經濟和養育的責任,而舅舅年老時也由外甥們負責養老送終。但對自己的「阿夏」的小孩,僅於出生和逢年過節時帶些吃穿禮物去拜訪一番而已,給人的印象是他和外婆、媽媽、姐妹以及姐妹的子女才是一家人,至於對於他的另一半而言,他只是一個偶然走訪的外人而已,這就顯出母系社會的精髓了,女性才是家庭的中心,家是由外祖母(或更高的女性長輩)、母親、姐妹、外甥女一脈相承的,繼承香煙的都是女性,而男性祇是家庭的配角,他祇是農忙時的莊稼漢、蓋屋時的建築工而已,他是不主持家中大計的。

至於家庭財產則依母系計算,但如分家則不可帶走任何財產,在沒有經濟來源下分家幾乎不可能,這樣家庭財力容易集中,也易於相互扶持,使孤寡者皆有所養老有所終,沒有佔有的觀念,祇有分享的觀念;馬克斯主義者所鼓吹的「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社會祇是烏托邦理想,但摩梭人卻在家庭中某種程度的實現了這一理想,這就是中國共產黨在早期很重視這一母系社會樣本的原因,也許他們想從這一樣本中尋求某種靈感哩。

摩梭人家庭重視和諧,家庭和諧是摩梭文化最核心的價值,眾人的子女由眾人扶養,眾人的長輩由眾人奉養,對於子女所展現的是博愛,對於長輩是普遍的尊敬,摩梭老人所享受的尊重與孝道較諸漢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摩梭人善於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如果說尊老是學自漢人,那他們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

五、納西(摩梭)人的走婚

摩梭人的母系社會源自走婚,他們的住屋建有花房供女兒居住,花房正是為走婚而建,一般而言,女子滿十三歲(一說十六歲)家人就為她舉行隆重的穿裙禮,穿上長及腳踝的百褶長裙後就算成人了,從這一天開始她就可以正式的與異性進行社交活動了,這種活動是通過「阿有」關係的建立,「阿有」在摩梭語裡原是朋友的意思,依摩梭人的風俗女孩子通過穿裙禮後就稱為「阿夏」,與之相對的,男孩通過穿褲禮後就稱為「阿柱」,阿夏與阿柱祇要兩情相悅就可以建立「阿有」的關係了,阿有的另一含義就是走婚。

這一切要從篝火晚會說起了,當女孩完成了穿裙禮後就算成人了,她捫盛粧參加篝火晚會跳鍋莊舞,鍋莊舞據說源自於古代部落戰爭,藉此壯大軍威鎮攝敵人,後來就演變成男女青年社交同樂的活動了。在皓月當空的夜晚,銀色的月光鋪灑著大地,多情的阿夏與健美的阿柱在月光下隨著大夥兒圍著營火載歌載舞,熊熊的火光映照著各人的臉孔,分不出是火光還是羞紅的面龐,當女孩鍾情於某一男孩時就在他手心裡扣幾下,暗示今夜可以去偷情,男孩可以不赴約,但本身沒有暗示或挑選的權利,這也是某種男女不平等罷,但天下那有十全十美的事呢?

當男孩赴約後,浪漫的走婚就揭開了序幕了,在靜靜的深夜裡,阿夏家牆外的樊犬對著夜空汪汪的叫著,提醒了在花樓裡的阿夏,阿柱已經光臨了,此情此景可以用詩經裡「有女懷春,吉士誘之」來形容,她的心仆仆的跳著,卻不去開大門,以免驚醒了睡夢中的家人,小伙子身手矯捷,一個鴿子翻身躍過了木欄,就直奔二樓小姐的廂房了,看來他們都是跳高好手哩。一夜的纏綿,說不盡的男歡女愛,忽然聽到雄雞啼叫,驚動了熱戀中的情人,不管是如何的情意綿綿,他也必須在日出之前匆匆的離去,結束了今夜的戀情,這簡直就像王子少女童話故事的翻版。

有的在經過女方長輩外祖母、母親同意後,由男方長輩帶著琵琶肉、糖、茶、酒等禮物去女方家正式確定阿有關係的,也有的祇要女方同意即可的,但不論怎樣,男女雙方都擁有自主權,母親不干涉,外人更無由置喙。

一個阿夏不能同時擁有兩個以上的阿柱,否則會受到家人和社會輿論的譴責,所以他們雖然自由戀愛,但並不亂交,一旦有了孩子則歸女方扶養與男方無涉,而女方家庭則又增加了新的成員了,這種關係持續多久並無一定,完全視雙方感情發展而定,一旦感情破裂,男方不再走訪或女方在閨房門口放雙男鞋,就算結束了走婚的關係。

我們看到了,這是一種沒有婚姻約束的婚配關係,沒有結婚儀式、沒有結婚證書、離散自由、無怨無悔,由於女方經濟自主,孩子由女方扶養,所以也沒有經濟糾葛,聽人說起山外的世界,人們為了婚姻糾紛要死要活的,摩梭人聽了不免感嘆一句:「多累呀!」。

六、納西(摩梭)人婚姻制度的省思

摩梭人的走婚制度引起了世人高度的興趣,有人稱之為母系社會所遺留的活化石,畢竟今日人類的社會本來就是由母系社會演變而來的,上古的人「祇知其母,不知其父」,後來或許因為男人比較強勢,或許因為其他我們不可知的原因而由母系社會逐漸演進到父系社會的,但人類社會不一定都是向好的方向演進的,像經濟上就有所謂「劣幣驅逐良幣之說」,婚姻制度又何嘗沒有這種現象呢?

世界各地的人類學家、社會學家正絡繹於途,前來研究這母系社會所特有的婚姻型態,古人云:「 禮失求諸野」,或許從這古代遺留的婚姻型態中我們可以學到一些東西,再反思今日的婚姻型態而得到若干的啟示罷。摩梭人的走婚制度表現了以下幾個特徵:

第一:它是完全的婚姻自主,從浪漫的篝火晚會到花房私會完全是自由戀愛,長輩完全不加干涉,而外人也不容插手。

第二:它沒有正式婚姻的約束,走婚時間可長可短,雙方沒有感情了,走婚自然終止,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之上,沒有感情就沒有婚姻而無絲毫勉強;人類的先祖為了保障婚姻,而設計了婚姻制度,以制度制約婚姻,但這樣製造了多少的怨偶?產生了多少悲劇?

第三:婚姻制度之所以存在,經濟考量是一重要因素,尤其是考量到女性的經濟弱勢時為然,但這個問題在摩梭社會不存在,因為摩梭女人繼承財產、經濟完全自主,兒女當然歸於女方,而且經由大家庭的共同扶養責任,等於是分散了風險,孤苦無依的情形是很少存在的。

摩梭人的婚姻制度如上所述,比起現行通行的婚姻制度,孰優孰劣?值得我們醒思。

ٱ

(0 )

Ϳ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