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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龄范围与既往犯罪
对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施暴,说明这极可能是一个年轻人干的,甚至可能是个十几岁的青少年,涉世未深,经验不足,也没有什么信心。被害人或是比较年轻、强壮或比较难对付,都会让犯罪行为人裹足不前。如某一案例中,有一老妇人被不知名的潜入者施暴并打得遍体鳞伤,两只狗也被刺杀倒在老妇人的身旁。一般来讲,这件案例中的犯罪行为人会是16 岁至18 岁的年轻人,这个人不注重仪表,有可能案发当晚被父母赶出家门,性格内敛、孤独,这种人作案一般不会走太远,会去找最近而且最容易的地方躲藏。在外游荡时,他对自己的处境觉得可怜而生气。当走到这位老妇人家附近的时候,知道其一人居住,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于是便闯进去,老妇人或许抗议,或许对他大喊大叫,但是不管老妇人做何反应都会激怒他,进而让他采取行动。他想要强奸她,但无法得逞,所以便痛打她一顿。因其没有任何地方可去,在其施暴之后,明知不会有人来她家,所以就在现场逗留。
系列强奸犯罪行为人中,第一次强奸行为发生的平均年龄约21 岁,中期的约26 岁,最后一次强奸一般约29 岁( 被抓以前) 。有60% 左右的人有过犯罪前科,英国的研究表明,在单一强奸犯罪中有犯罪前科的行为人能达到86%,且主要是偷盗类犯罪; 第一次接受处罚的年龄是在20 岁以前,这种受处罚前科一般包括在犯罪行为人家附近入室盗窃、对别人的性攻击、纵火等。在系列强奸杀人犯罪中,行为人以前有过性犯罪的人所占的比例可达到85% 以上,并且研究发现,强奸犯罪是一种逐步升级的犯罪,判断是否会升级或者预测犯罪人以后是否会升级的标准是: 一、从不与被害人谈话; 二、缺乏对被害人的保证,如“你如果不叫喊,就不伤害你”等;三、使用了捆绑物; 四、将被害人从相遇地点转移到其他地方; 五、想像自己有大男子主义气概。
系列强奸杀人犯罪行为人开始时几乎都是从青少年时期就开始有赤身露体、打骚扰电话以及与动物发生性行为等举动。伴随着这些性方面的兴趣,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他们也开始透过侵犯等反社会行为来处理本身的压力,如抢劫、纵火、盗窃、虐待动物或儿童、作弊等,再往后发展,60%以上的行为人会出现恋物癖和其他错乱举动。随着行为人越来越清楚什么事物会让他满足,这种错乱现象也就随着增强,就有可能由恋物发展成偷窥、偷拍,进而开始偷抢他所窥视的妇女的个人物品,或开始勒索不会抱怨的配合者。一旦他破门而入寻找内衣和照片等作为恋物癖的纪念品,或在室外有合适的机会,就可能进一步转化成强奸。这时,如果他为了避免被害人指认、被捉,就会采取其他行动甚至杀人来解决问题。一旦他发现杀人的快感更大,满足感更明显,于是他就进入了另一种层次的控制感,这种杀人行为就会延续下去。系列强奸杀人行为人大都喜欢与比他年纪小的孩子一起玩,并且经常表现出对他们欺负和辱骂,喜欢玩火,从虐待蚂蚁开始,随着年龄的增加,会逐步升级到虐待猫、狗等小动物,这就是初期反社会行为,这种状况不会自行改善,不会只是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阶段。研究表明,并不是所有有侵犯倾向、自制力差等反社会行为的孩子,都注定会成为系列强奸杀人犯。但是,如果孩子先天倾向如此,再被放在极度不正常的环境中,而又不加任何补救的话,就很有可能会成长为一个有暴力倾向的成人。
四、婚姻状况及教育程度
系列强奸杀人案件的侦破中,我们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即是犯罪行为人的婚姻状况,即其已婚还是未婚。这一点可以从其强奸与死前凌辱行为,亦或死后分尸与否来加以分析。研究表明,如果犯罪行为人在受害人死前对其进行凌辱、强奸,但死后并未分尸,那么他极有可能已经结婚; 一旦发现死者死后被分尸,未奸,那么犯罪行为人极有可能未婚、性无能,且有严重的手淫习惯。因为他必须要以非直接的方式得到性满足。一个结了婚的人,犯下这些案子应该对女人实施强烈的性虐待行为,不会这么快就杀了她,并且他会在死前凌辱她,而不会在之后将她分尸。入室强奸杀人犯罪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现场凌乱、随意,丝毫看不出有布局的成份; 另一种是有明显的布局成份在内。布局本身便是一种逻辑,无论是犯罪行为人愿意花时间把受害人转移、覆盖、包裹,还是把受害人胸罩拉起,让其私处暴露,以使其看起来像是性犯罪等等,都说明,犯罪行为人可能是家人或近亲属,且大都已婚,并有较为严重的家庭问题,因为只有这种人才有必要极力转移、格外注意别人的注意力。这种犯罪行为人可能有过攻击行为,耐挫折水平很低,是个阴郁的人。犯罪行为人当时可能正因金钱等某种理由而心情沮丧。这种人在调查走访时,最初会非常合作而且关心案情,但随后会变得自负且怀有敌意。在犯罪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态度会发生改变,也可能会改变外貌,甚至更换工作或搬家,这都是其人格和行为上的完全逆转情形,即在杀人前后,整个人的外貌及表现完全不同。
在许多方面,系列性犯罪行为人看起来都和常人无异,大部分人( 70% 以上) 有稳定的工作,受到中等以下教育,可能中途辍学,与某人一起生活,至少结过一次婚。绝大多数人( 90%以上) 独户居住( 农村或城乡结合部) ,也有一小部分人住在城市里。相当一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有过各种问题,如尿床、虐待动物或儿童、纵火,还有常见的行为问题就是偷窃、酗酒和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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