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文件,在高校中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工作内容涵盖“预防”和“干预”两方面,具体包括: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心理危机定期排査、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对患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及康复后的关注跟踪、对有较严重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转诊、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等多方面的工作。由此可知,从工作内容上来看,在高校环境下的心理危机干预是将事后干预与事前预防相结合统一,治疗和教育相结合,是“大干预”观念下的危机处理策略,也就是一种扩展性的危机干预。
高校内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不仅工作内容广、工作负荷大,而且专业要求高。虽然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涉及的部门和角色多,但心理咨询师的角色有其独特性。在预防、事后、日常管理中,一般性事务由高校咨询师与辅导员协调完成。当发生具体的心理危机事件时,高校咨询师需要和学校多角色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开展工作,参与其中的角色可能包括心理咨询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家长、同学、校医、精神科医生、保安等。相较于其他人,心理咨询师的独特之处表现在:(1)高校心理咨询师具有临床心理学的专门知识和训练,(2)在与危机当事人的接触中,他们通常是与当事人建立最直接关系的人,而其它干预工 作者的工作都是建立在咨询师与心理危机者良好关系基础上才能得以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