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性幻觉
如在HGSHS的“苍蝇幻觉”测试项目中,如果被试移动手部或脸部,象要赶走苍蝇的样子即通过该项目。即一个鲜明真实的苍蝇幻觉伴随着赶走苍蝇的客观行为,一个自动而非自愿的行为反应。催眠状态下幻觉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心理意象(类似视听知觉),二是相信该心理意象是真实的知觉。有研究表明催眠深度越深,被试的心理意象更加鲜明真实。也有研究者认为一些被试只是在催眠状态下假装有幻觉,他们实际知道那些不是真实的。
2、负性幻觉
被试不能看到平时能够看到的、实际存在的一些事物。如在催眠状态下失听中,催眠师暗示当事人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完全失聋。被试则不能听到声音,如噪音,吵闹声等。催眠结束之后,他们不承认在“耳聋”时听到过任何声音,但在对噪音的肌电反应生理记录中显示他们并未丧失听觉能力,有研究表明,被试在延迟的听觉反应中说话间断无明显变化,可能由于被试更多的关注自己的内界,所以听不见外在的声音。Gsatff(1981)认为他们能够听见声音,只是装作听不见。Martinome认为这说明了出神状态的存在。被试接受了两种互相矛盾的信息,但不象在清醒状态下判断这是混乱的。负性幻觉的一个重要应用是减轻疼痛。
3、催眠梦
催眠师让当事人做一个特定主题的梦。如催眠师暗示:“你即将睡着了,并且做一个被催眠的梦。”被试保持安静几分钟,然后催眠师要求被试尽量详尽的描述他的梦,如果被试经历了一个鲜明的心理意象并且有自发的行为(即梦自动发生,并不通过被试的理性控制),即产生了催眠梦。
催眠梦和睡眠梦有所不同,脑电波研究表明催眠梦中被试并未进入睡眠状态,另外,被试报告他们的催眠梦没有实际做梦时那么鲜明,但比典型的白日梦要更鲜明。并且,催眠梦的内容通常与暗示的梦的主题没有明显相关。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催眠梦的表面内容即显梦是象征性的描述(Fisher,1954)。但有研究发现依据催眠状态下暗示做一个固定主题的催眠梦与主题有明显相关。从情感体验和知觉扭曲的程度上,催眠梦更类似于睡眠梦,而不是白日梦。
4、催眠后遗忘
包括暗示性遗忘,常用于深度催眠状态的被试,自发遗忘(较少)。催眠后遗忘通常指暗示后的遗忘。在唤醒前暗示被试:“你将不能回忆催眠状态下发生的任何事情,直到我暗示你可以重新回忆起。”深度催眠状态的被试经过这样的暗示完全不能或极少回忆起催眠时发生的事情。低感受性的被试能够报告大量催眠状态下发生的事实。遗忘的程度有明显的差异。有时候被试回答:“我的手部做了一些动作,但是不能回忆细节。”
催眠后遗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可撤销性。当催眠师给出能够回忆的暗示后,大多数高感受性的被试能够报告更多的细节。这说明先前的遗忘只是记忆系统暂时性的信息唤醒失败,而不是信息贮藏失败。
自发遗忘是指催眠师并未给出暗示,但被试不能回忆催眠状态下发生的事情,这种情况非常少见。Hllgadr认为自发遗忘是自我暗示进行遗忘的结果,被试认为自己不能回忆催眠状态下发生的事情。催眠状态下回忆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能够区分高低感受性的被试,包括被试是“不愿”还是“不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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