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着手进行严格控制的实验之前,有必要确定所提出的问题是有意义的,而不是与常识性观点大相径庭。如果不对你所感兴趣的行为进行初步观察,不在与你提出的问题有关的情境下对儿童或成人进行观察,那将是很不明智的。譬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在设计实验之前,就必须先对婴幼儿进行观察,了解他们接触书本和听到别人向他阅读的情况。
但是,“常识”是多种多样的。例如:
“婴儿一哭就赶紧把她抱起来,这只会使她更爱哭闹。”
反之,“及时对婴儿的哭声作出反应,可以使弥的孩子更快乐,哭得更少。”
在过去四十年间,这两种观点曾先后被竭力地推荐给初作父母的困惑的年轻人。心理学家若对抱孩子是助长还是缓解孩子的哭闹这一问题有研究兴趣,就应该首先对婴儿及其父母进行观察,以了解是否有线索能支持其中一种看法。通过观察,就可以提出一个假说;在婴儿哭闹时,迅速地抱起婴儿与间隔一定时间后再抱起婴儿相比,前者能在一段时间后,减少总的哭闹次数。该假说是心理学家对可能发生的现象的预测。
此时心理学家应该设计一个严格控制的实验,根据年龄、社会经济因素等变量将婴儿匹配分组,让每组婴儿接受不同的安排,即婴儿开始哭闹与父母抱起孩子间的时间间隔有所不同。
如果研究结果表明迅速抱起婴儿会在一定时间后使得要儿较少哭闹,那么我们的假说就可以被接受。但如果间隔较长时间再抱起婴儿会使婴儿较少哭闹,那么该假说就必须被推翻。然而,如果结果未表现出首尾一贯的模式,或如果有些婴儿更多哭闹,另一些婴儿较少哭闹,那么心理学家就可以得出结论说他们所用的方法太简单化了。可以提出一种不同的假说,能将其它因素,如婴儿的气质、父母抱孩子的方式等考虑进来。
在阅读这个假想的实验时,你可能会想“我决不会为了一个心理学实验而让我的孩子哭上十分钟之久”,由此引出了研究中的伦理问题,一个重要而又非常棘手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