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交行为所致心理困惑,在今天的校园里,婚前性交现象已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 潘绥铭(1994)对北京高校1026名大学生信函调查的统计表明,男生中有性交行为的占7..9%,女生中有性交行为的占5.6%。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高校,大学生婚前性交行为的发生率有高有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种现象绝不是个别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生理的需要大学生 的生理发育已基本成熟,对性的需求日益强烈。调查表明,有25.7% 的大学生承认自己正处于性压抑、性饥渴状态。
其二是好奇心理驱使。大学生对异性充满着好奇心理,性体验的愿望强烈,不少大学生是带着尝试心理发生婚前性行为的。
其三是认识上变化。由于社 会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的认识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
其四是恋爱观上的偏差。不少大学生把对方是否愿意与自己发生性行为看做爱情是否稳固的标志,少数女大学生还把与对方发生性行为视为其对爱情坚贞的表示等等。如有2%的人认为巩固爱情的最好途径是满足对方的性要求。
其五是少数大学生道德品德存在问题,对待爱情极不严肃,以玩弄感情、追求性满足为乐,甚至为荣耀。
对于大学生中的婚前性交行为应当予以重视,因为婚前性交行为给大学生带来的心理负担和阴影,要比性自慰和边缘性性行为大得多,特别是对女大学生的心理影响更为明显。不少女大学生因为与对方发生了婚前性交行为以后,长期感到自责、内疚、后悔、担心、害怕甚至恐惧,有的导致精神压抑、忧郁;而一旦恋爱不成功,容易导致不理智行为发生,如轻生、报复等,也有的自暴自弃,甚至走上歧路。因此,我们认为,大学生在恋爱期间发生性交行为是不可取的,应尽量予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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