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患有抑郁症的男子实施抢劫,对这种特殊案例,法庭怎么处理呢?下边是这则新闻报道的全部内容。
(青检法 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在成都持刀抢劫蛋糕店后,他远走大连;再次准备实施抢劫时,中途放弃,并喊人报警投案自首;他请求判自己死刑,被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经司法鉴定,18岁的李学(化名)患有中度抑郁症,下周,青羊法院将对他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中午,青羊法院青少年心理咨询室为他开放,在开庭前请来了心理专家及李学的母亲,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据悉,该心理咨询室就是围绕“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的原则,让他们能通过心理矫正,尽快回归社会,不再重蹈覆辙。
去年11月21日晚9时许,成都清江中路一家蛋糕内,突然冲进来一名少年。“把钱拿出来。”他拿出一把水果刀,架在了一名女店员的脖子上。两名店员这才发现,有人抢劫了。“我只要钱,不会伤害你们。”少年不紧不慢地说。随后,他拿着抢到的2000元现金及一些物品,离开了蛋糕店。将水果刀扔了,他坐车离开,直接前往火车站乘火车去了北京。
这名少年就是李学,在北京只呆了几个小时,他就动身前往大连。25日晚上11点过,李学来到了一家便利店买了瓶啤酒,喝完后,他借着酒劲冲进便利店,大声喊:“我是抢劫犯,快报警抓我!”
后来,李学向警方供述,自己之前就多次自杀求死,此次抢劫的目的也是想被判死刑,获得解脱。
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李学进行精神鉴定,经鉴定,李学患有中度抑郁症。鉴定书上载明,“2008年11月21日,其在持刀抢劫时虽处于病中,但其行为有现实动机,因此抢劫行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下周,法院将对此案开庭审理。开庭前,法院专门邀请了心理学教授刘树林和李学的母亲黄女士一起参加。刘树林分析,他自杀的冲动是抑郁症导致的,他认为自己的存在没有价值。他抢劫就是在潜意识里,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价值感,显示自己的能量。
对抑郁症等患有心理疾病的特殊案例的法庭审理,应该有心理学专业人士的参考,这个案例起到一种示范作用。[中国心理学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