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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6年1月29日 编辑:shphao 有631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心理学实验也要守节操

人类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心理学实验致力于增加对人类行为的认知,并通过这些认知为人类谋取更多的幸福。在追求这一目标时,必须保护同样身为人类的研究参与者的尊严与权利。因此,自1953年美国心理学会发布第一版《心理学工作者的伦理守则和行为规范》后,心理学实验中需要遵循的道德准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讨论、补充和细化。如今,这一权威的伦理手册已于2002年更新至第九版,并于2010年进行了最新修订。然而,在心理学发展的漫长历程中,在伦理守则还没有得以完善的历史时期,有这么一些经典实验,既富有创意,又充满了争议,既刷新了人们的固有认知,又引发了各界人士对实验过程中伦理越界之实的激烈探讨和反思。

看似内源的情绪,可以习得吗?

【实验】1920年,行为主义学派代表人物约翰·华生,以出生仅11个月、身心健康的孤儿阿尔伯特作为实验被试对象进行情绪实验。小阿尔伯特原本对白鼠或带有毛发的动物及其他毛绒物品并没有丝毫抵触,而是饶有兴趣地亲近并触摸它们。同时,如同其他小婴儿一样,阿尔伯特对巨大的声响有着本能的恐惧。于是,研究者向小阿尔伯特同时呈现白鼠及可怕的铁棍巨响。重复多次该配对呈现后,即使只是单独面对白鼠,也会令阿尔伯特表现出极大的退避和恐慌。而后,这一通过条件反射培养而出的针对白鼠的恐惧,又迁移“泛化”至其他相似动物、毛绒制品,甚至圣诞老人的面具!由此,华生的假设得到了验证:人的情绪,是可以通过条件作用形成和习得的。

【争议】对一名无辜的婴幼儿诱导形成恐惧这一负面情绪,且并没有在实验结束后进行有效系统的消除,使这一广泛应用于心理学各种行为研究的开创性实验备受后世诟病。而对该实验伦理问题的抨击,也延伸到对实验方法及实验结论科学性的质疑。

权威命令之下,你会昧着良心伤害他人吗?

【实验】1963年,社会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在耶鲁大学发起了一项“学习记忆中的惩罚效应”的有偿研究。抽到“老师”的被试,被安排在与 “学生”(由实验助手担任)隔离开的房间,按主试的命令,检查“学生”的学习记忆效果,在“学生”做出错误反应时施以电击惩罚。而每多一次错误反应,电击的电压强度就要升高一级。当然,广而告之的实验主题只是为了获得真实反应的幌子,实验的真正意图是测试在权威压力下,人们有多大倾向做出有违自己道德准则之事。实验前,心理学专业的师生们预测,不到3%的被试会对“学生”施加最高电击。然而实验结果却令人惊讶地显示,在权威的坚持命令下,使用最高电压的人群比例高达65%!服从倾向在一些命令情境中竟是如此强烈,甚至可以抵消同情影响和道德约束。

【争议】这一社会心理学经典实验,由于使用了欺骗的手法并让被试者在实验进程中及实验完成后承受巨大心理压力而饱受批评,也深刻影响了对心理学研究以人为被试对象的道德政策问题的反思。心理学家们开始进一步探究,如何在保护被试者免受非常欺骗手段伤害的同时,又允许获得自然反应所必须的欺骗手段的合理存在。

环境,可以让天使沦为恶魔吗?

【实验】1971年,斯坦福大学教授菲利普·津巴多在心理系大楼的地下室,模拟出了几近真实的监狱环境。24名有偿应征的学生,在通过专业心理测试以证明“心理健康、正常”后,被随机分为两组,分别担任“囚犯”与“看守”的角色,开始体验计划为期两周的监狱生活。津巴多本人则扮演“监狱长”。随着双方逐渐进入各自角色,“看守”的控制欲和施暴欲日益膨胀,不断加重惩罚的频率和花样;“囚犯”则渐渐对自己的不利处境消极淡漠、逆来顺受,有个别“囚犯”甚至出现了情绪崩溃。“监狱”事态的发展大大超出了事前预想,本应客观控制实验进程的“监狱长”,也不由自主地以角色身份的视角来看待问题。最终,由于实验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在女友的劝说下,津巴多在实验开始后的第六天,不得不将其提前终止。颠覆原本预期的结论昭然若揭:环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在特定环境之下,好人也会开始作恶。

【争议】这一逼真的监狱模拟实验对被试的心理和生理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严重违反了心理实验应遵循的伦理道德。同时,研究者本身成为模拟参与者而失去中立判断,以及实验设计的自身缺陷,也令实验结论的效度和后续可应用性大打折扣。

以人为研究对象,我们应当守住哪些节操?

在以人为被试对象的心理学实验中,当痛苦或紧张的过程被作为研究中的关键部分加以讨论时,这其中所涉及的道德问题便尤为值得关注。如何在巧妙探索科学规律的过程中,避免伤害被试对象和违背道德,是每一个心理学实验在设计之初应仔细斟酌的平衡点。

如今,心理学界已达成共识,在以人为被试对象的研究中,必须要遵循以下几条伦理守则:

1 知情同意原则

被试者有权事先了解实验的目的和程序,仅在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参与实验。欺骗手段需要慎用,且实验结束后应完全告知真相。

2 保证被试可随时自由退出实验

研究者应当允许和尊重被试者在实验的任何阶段放弃或退出,并向被试者告知这一权利。且为保障自由退出的实现,尽量为被试者排除报酬利诱、业务压力等其他因素的干扰。

3 询问任务执行情况并保护被试免受伤害

在实验进程中,研究者应当对被试者的状态保持密切注意,随时准备提供帮助和建议。实验结束后,也需要询问任务执行情况,消除实验带来的消极影响,解决被试者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

4 保密原则

除非征得被试者同意,所有的实验数据都应保密。在实验结果公布或发表时,必须隐匿与被试者个人身份相关的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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