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接受西方心理方面的知识始于20世纪初清政府兴办新教育制度。在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的各种学堂章程中,规定了设立心理学的课程。与此同时,我国相应地出版译、著的心理学书籍也日益增多。由于清末教育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仿效日本,所用教科书大部分是翻译日本的心理学,自编的心理学也主要参考曰本心理学的内容,译、著者也多是留日的学者。
在这一时期,翻译西方心理学的代表人物有我国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他于1903至1905年间曾在江苏通州和苏州两个师范学校讲授心理学课,并在1907年汉译并出版了由丹麦哲学家海莆定著、英国龙特英译的《心理学概论》一书。该本译著曾被张耀翔认为是我国“第一部汉译心理学书”。1917年陈大齐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建立了我国第一所心理实验室,开设心理学课程,1918年他又出版了我国第一本大学心理学教本《心理学大纲》,该书是由他多年教学的讲义修订而成的,它以浅近通俗的文言文和新式标点符号,较准确而全面地概括介绍了西方科学心理学的丰富内容和最新成就。
然而,“音乐心理学” 一词在中国真正出现是在萧友梅先生于1907年2月发表在《学报》上的一篇名为“音乐的定义与分门研究”一文中。该篇文章首次用中文介绍了什么是“音乐心理学”,文中写到:“ 考音乐与人身心之关系者,曰音乐心理学”。虽然只是这么简短的一句话,但却是在我国20世纪上半叶的音乐文献中的首次出现。
由此可以得知,在1900年至1919年间,大的学科体系构建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人们对于音乐心理学的学科意识也已经隐约出现,这一时期可以称其为音乐心理学学科的雏形阶段。
透过目前对音乐心理学学科及其范畴的研究成果来看,张前在《音乐欣赏心理简析》一著作中,写到音乐欣赏心理可以分为初级层面与高级层面,初级层面是在音乐欣赏过程中音响感知与情感体验两心理要素的融合,而高级层面则是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的加入。然而在1900年至1919年间中国音乐心理学学科发展中,音乐欣赏心理主要是对音响感知与感情体验方面进行的研究,这在音乐欣赏心理的研究中属于初级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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