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丽的错误——谈同居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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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16: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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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报上看到两个有关同居的数据:一个是对同居持支持的态度,有39.2%的人认为婚前同居是必要的,其中有22.4%的人认为同居是试婚。另一个是持否定的态度,有65.6%的人认为法定婚姻是理想的婚姻形式。这些态度不同的数据透露出,同居,这个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词语,有着粉面登场的趋势。据说以这种更加开放的心态来对待同居的人,女性比男性还要多。一位女孩在网上披露了她的心迹:同居,只是一种行为,一种方式,是她和他因相悦而又由于种种现实所迫的结合。看来这位女孩的观点是够新潮的。 在我国同居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封建社会有钱有势者可以娶三妻四妾,并不认同非婚同居。只是穷苦的人“拉边套”,属于最初的同居现象。封建王朝被推翻以后,随着观念的更新,同居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反抗旧的婚姻制度的一种手段。我国的二三十年代,伴随着女性意识的觉醒,一些高层知识分子就是以同居来追求自己的美满爱情的。比如鲁迅对家里包办的婚姻不满意,但又碍于传统的观念没有离婚。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的真爱之后就同居了。这是以同居行为来批判旧的包办婚姻制度的,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他的小说《伤逝》所写的子君与涓生的同居,也是以反对封建的旧道德为目的的。在六七十年代的台湾,一些青年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出现了金屋藏娇式和试婚式同居。前者属于婚姻在线的中年人有了外遇后,另找住房与情人过同居生活,后者是指一些未婚男女用同居的办法来检验是否适应共同生活。近几年由于观念的更新,人们对同居也不再像十几年前那样横眉冷对了,开始以宽容的眼光来对待。 目前的同居大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男女两情相悦,真心相爱,只因住房、资金、年龄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未办结婚手续;二是担心以后生活不适应,采取同居一段时间进行试婚,彼此适应就登记,否则就分手;三是独身的大男大女平时工作紧张、劳累,到双休日聚在一起,既享受一下居家生活的温馨,也填补一下精神欲求的沟壑。一般地说,他们都是为了爱情而同居的,不过在后两种类型中却把同居视为动态的平衡机制,没有被拴牢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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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xinlixue 责任编辑:xinlix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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