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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咨询效果的评定与行为改进的维持 第一节 咨询效果的评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21:43:10 文章录入:xinlixue 责任编辑:xinlixu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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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访者对咨询效果的评定 通过来访者自身的体验来评定心理咨询的效果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由于有心理问题,来访者求助于心理咨询者,经过一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来访者可以感到心理问题是否有了缓解、症状和体征是否有了改变。如“经过咨询,我感到好多了”,“我觉得跟以前差不多,没什么变化”。 需要指出的是,来访者对咨询效果的评定通常是一种粗略的总体评价,它是来访者体验的反映,是心理咨询效果评定不可缺少的,但由于它是一种主观评定,因此受到的影响因素甚多,如来访者的自我意识水平、言语表达能力、社会赞许反应(亦即“哈罗—古德拜效应”:指来访者初见咨询者说“Hello”时,倾向于夸大自己的痛苦和问题,以使咨询者相信自己确实需要帮助;当咨询结束来访者说“Good bye”时,便倾向于夸大自己的咨询效果,以使咨询者高兴,并使自己觉得金钱和时间没有白花)、移情作用以及咨询者的隐含压力等,导致来访者的主观体验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也就是说,来访者的个人申述情况与他们当时所存问题的轻重程度(咨询效果)并不是单纯的相关关系或平行关系。 例如,患转化症或脱离症的歇斯底里症病人,常常毫不在乎自己的障碍,没有申述症状的倾向;相反,患疑病症的病人,常会夸张自己的症状[2]。又如,有时问题本身根本没有解决或改善,只是来访者自己觉得舒适些;或者,相反的,问题已经大有改善,可是来访者仍觉得不舒适,自觉没有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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