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用稿规范
一、本刊是教育类专业性学术理论刊物。我们提倡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倡导探索创新,对于有重大学术理论创新的文稿,本刊将优先发表,稿酬从优。 二、本刊对校内外来稿一视同仁,以内稿外审、外稿内审、作者和专家双匿名的方式进行稿件评审,专家通过后再由本刊编辑部实行三审制。取稿标准重在学术建树。 三、来稿须言之有物,求实创新,并要做到观点鲜明,论据可靠,切忌内容空洞、语言晦涩,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 四、本刊提倡作者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前人研究成果,文稿开头应概略说明本选题研究状况,明确交待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将要解决的问题。 五、本刊已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作者应参照本刊载文的格式,誊抄或打印文稿,并提供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六、来稿须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等方面的法规、技术要求和本刊规定。引文必须核对无误,注明详细出处。注释和参考文献的各项说明如作者、篇名、书刊名、卷次、期次、出版社、出版地、出版年月、版次、起止页码等等均应完备。文内外国人名请注明外文原名。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请使用人民出版社最新权威版本,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列宁选集》1995年版,《毛泽东选集》1991年版,《邓小平文选》1994年版等。 七、来稿若属省级以上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请在文稿首页地脚处连同项目名称和批号一并注明,并附证明一份。 八、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行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如经作者同意也可对内容作必要的修改,这种修改以不歪曲原作主要观点为准则。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作任何修改,请务必在来稿中说明。所刊文章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意见。 九、本刊对拟采用的文稿将向作者寄用稿通知或发电子邮件、用电话通知,作者须确认稿件系首次刊发,并承诺该稿刊出前不再交其他刊物发表。 十、来稿严禁抄袭剽窃和重复发表,从2002年第一期起,凡发现载文有此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五年内本刊不受理该作者任何稿件。由于人手所限,来稿一般不退,也不奉告详细审稿意见。作者请自留底稿,寄出四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可另行处理。 十一、来稿刊发后如被国家级或国内外知名文摘刊物转载、摘录、复印、索引,或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请作者函告本刊责任编辑。 来稿请寄: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65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编辑室 邮编:050016 电子信箱:xueb@hebtu.edu.cn
本版规范举要
因本刊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故请赐稿本刊的作者亦按该规范行文。关于该规范的具体要求,本刊曾在封二、封三多次刊登,但至今仍有部分作者在一些方面不能按该规范要求行文,给编辑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影响到作者稿件的刊发。为此,现再将该规范的基本项目择要介绍如下,敬请留意。 一、一般文章必须具备的项目及其位置排序 1.文章题目。 、 2.作者姓名。 3.作者单位、地址、邮编。 4.摘要。 5.关键词。 6.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其中具体号码由本刊编辑填写。 7.正文。 8.参考文献。 9.英文摘要。 ‘ 另外,作者简介排于首页地脚处。内容与格式要求为: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 二、关于参考文献的进一步说明 1.参考文献的序号与正文中注码均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 2.数处引文同出一书或一文的,正文中用同一注码标示,文后“参考文献”中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以文献页码相区别。 3.现将专著类、期刊类、报纸类等几种常见类型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简介如下: a.专著类 [序号]著者.文献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b.期刊类 [序号]作者.文章题目[J].刊名,出版年,卷号(期):起止页码. c.报纸类 [序号]作者.文章题目[N].报名,出版年.月一日(版次).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