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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6年6月13日 编辑:cnhyj 有4247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心理矫治在中国监狱的应用

 

 

      心理学的基础性研究与应用研究,犹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党的11届3中全会的召开,迎来了科学的春天,也给心理学的应用带来了勃勃生机。我国监狱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便是一例。

  一、 我国监狱对罪犯的改造需要心理学
     长期以来,我国监狱把对罪犯的改造,视为政治斗争与阶级斗争的延续,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是对罪犯的理论灌输与罪犯的反省悔过。在这种情况下,心理学工作者的作用难以发挥。
    “文革”结束后,面对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伴随着“拨乱反正”的理论思考,彭真等中央领导同志开始重视从心理学角度认识犯罪现象和运用心理学改造罪犯的问题。1981年9月,时任中央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在一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开展对犯人心理的研究,强调对青少年罪犯的心理疏导和教育感化。党和政府的重视,是我国监狱对罪犯开展心理矫治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本文作用于1981年11月3日在《光明日报》上发表题为《研究罪犯心理学的实践意义》一文,这是最早见诸于我国报刊关于建立罪犯心理学的理论文章。当年12月,时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的潘菽教授发表谈话,倡仪开展法制心理学的研究。他认为,法制心理学应该包括司法心理、罪犯心理、罪犯改造心理等几个方面。他在为我国第一部《犯罪心理学》著作写再版序言时、对于心理学工作者联系政法工作实际研究犯罪心理罪犯心理的努力表示赞扬,认为这是一条有自己特色研究心理学的道路。根据潘老的提议,1993年成立了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研究心理矫治在中国监狱应用的学科被命名为罪犯改造心理学。著名心理学家荆其诚教授,在为《中国法制心理研究十年》撰写序言时,也对法制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予以肯定。所有这些,对从事法制心理学以及罪犯改造心理学研究的同志是很大的鼓舞。
     随着这一领域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各省司法警校普遍开设了“罪犯改造心理学”课,推动了心理学知识在监狱系统的普及,广大干警在改造罪犯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这项工作的切入点是心理咨询;为适应心理咨询的需要,又广泛开展了心理测验与心理诊断;对某些心理疾患者与人格障碍者,进行了试验性的心理治疗;在罪犯刑满或假释前,较普遍地进行了改造质量的心理学评估和再犯心理预测。
     我国在罪犯改造中开始引入心理矫治手段是在80年代末。部分监狱聘请心理医生和经过专业培训的管教民警共同组成矫治队伍,对有心理疾患的罪犯进行心理矫治。目前,全国60%以上的监狱已经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在28个省、市的监狱里,共有大约700个心理矫治机构,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1000多人,经过专业培训的心理辅导员近万人。这项工作对于稳定罪犯情绪和狱内管理秩序,改善监狱心理氛围,提高改造质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监狱开展对罪犯的心理矫治,有其历史必然性。这是因为:1、在押犯的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以危害国家安全犯为主体,逐渐转移到普通刑事犯占大多数。2、由犯罪原则和罪犯心理状况所决定。不少罪犯走向犯罪,不仅是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也存在着某些情绪障碍、变态心理、人格障碍等方面的原因。服刑者是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要有效地改造他们,单靠思想教育和理论灌输是不够的,还应对症下药,开展心理轿治。3、监狱特殊环境的需要。监狱是一种用强制力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特殊的社会环境。这一环境具有威摄与约束作用,同时也容易使罪犯产生紧张、焦虑、情绪不稳和行为异常,加重原有的心理障碍或产生新的心理疾患,有必要在罪犯中进行心理咨询和矫治。4、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手段。人的社会意识分为意识形态和社会心理两个基本层次。以往强调改造罪犯思想,主要是针对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进行的。只有两个层次一起抓,才能体现改造工作的全面性,有利于提高改造质量。

  二、 心理矫治界定及其操作体系
     对罪犯进行矫治在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十分普遍。但是,对于什么是心理矫治及其适用范围却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罪犯心理矫治,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心理矫治,是指建立在严格的临床治疗概念基础上的心理矫治技术与措施,它是精神医学或医学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含“行为矫正”(behavior modification)与“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两方面。也就是运用心理治疗的专门技术对罪犯的不良行为习惯(如品行不端、酗酒、吸毒、性淫乱等)进行矫正和对罪犯的心理障碍(焦虑、苦闷、悲观、抑郁以及某些变态心理、人格障碍等)进行治疗。
广义的心理矫治,专指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监狱里采取的各项改造措施(管理、教育、劳动、生活卫生等)对罪犯的改善作用与积极影响,它是监狱心理学或罪犯的研究对象。它不局限于行为矫正,而且提倡对罪犯开展矫正教育,包括学业和职业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和技巧的训练等;它不仅着眼于医学意义上的心理治疗,而且延伸到社会意义上的矫正治疗,囊括改变罪犯的犯罪思想、情感与行为,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的一切活动。

     国外监狱和我国港台监狱多采用广义心理矫治的概念。我国台湾学者蔡墩铭把基于矫正改造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工作系统称之为“矫正心理学”(correctional psychology)。美国法律心理学家罗伯特,威克斯(Robert J.Wicks, 1974)在其《矫治心理学---犯罪人矫治中的主题与问题》一书中,也采用了广义的矫治心理学体系。全书共分10章,论述了服型者的分类、对罪犯的心理治疗、罪犯行为矫正、监狱暴力与性问题、对罪犯的矫正教育,以及社区矫正等问题。该书是英语文献中具有代表性的著作。

     笔者认为,上述狭义与广义的心理矫治的界定,操作上都有不便之处。如果采用狭义的医学概念,仿佛这项工作中只是少数临床心理医生的事情,与广大监狱干警无关;如果采用广义的监狱心理学的概念,由于与现行的改造工作雷同,不能体现其特色。根据中国国情和监狱工作的传统经验,为了操作方面,笔者主张采用准广义的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其主要工作内容为:1、在日常管教工作中由监狱干警运用心理学的原理进行的罪犯心理与行为矫正,及对罪犯的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2、由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开展的罪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3、由上述两部分人相结合进行的罪犯心理诊断、矫治效果的心理学评估、出狱人员的再犯罪心理预测等项工作。这样,既能与《监狱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又能保持其特色,有利于专业人员与广大监狱干警相结合开展矫治工作。

  准广义心理矫治操作体系如下表:
  名称 方法 对象 目标
  罪犯心理诊断 心理测验、生活史调查、行为观察、谈话、犯罪事实判断 全体罪犯 了解罪犯个性特点和心理疾病,掌握其社会心理缺陷与犯罪心理结构的特殊性,建立心理档案。
  罪犯心理与行为矫正(矫正教育) 说理法、感化法、行为训练法、因人施教法、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等 全体或大多数罪犯 消除罪犯的反社会性,建立或增强其自我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罪犯心理咨询与治疗 不同流派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方法 罪犯中有严重心理问题者或心理疾患者 消除或缓解各种心理障碍、行为障碍等症状,矫治个性缺陷,恢复常态心理罪犯矫治质量的心理学评估 心理测验、模拟实验、评定 全体罪犯 评估服刑者犯罪心理与恶习的消除程度,守法心理与良好行为习惯的建立程度。

     再犯罪心理预测 运用个性量表或专门的再犯预测量表测定,罪犯自评与他人评定相结合 出狱人员 对其人格状况、心理健康水平及犯罪倾向进行检验,对出狱后再犯罪的可能性进行预测。

  三、 中国罪犯心理测试量表的研究
     近年来,随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进展,亟需使用合适的测试量表对罪犯进行心理诊断和疗效评估。然而,现行的16PF、EPQ、MMPI等个性量表显然缺乏针对性,同时在使用中已经遇到语义、文化、习惯方面的差异和困难;国外监狱的专用量表又因国情不同、社会制度、犯罪原因各异而难以移植,因此,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犯情和民族文化传统,有中国特色的罪犯心理测试量表和评估系统,便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它对于加强罪犯心理矫治,提高改造质量,促进我国监狱的现代化、文明化、科学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鉴于此,由本文作用倡仪,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于1994年初向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提出研制这一量表的建议,得到支持和批准,并立为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组织11省市的监狱管理局参与课题组的实验研究。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这一量表研制应掌握以下标准:1、符合中国国情和罪犯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2、测题表述准确,通俗易懂,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3、取得中国罪犯的心理常模和陷入再犯罪可能性的阈值;4、便于基层干警掌握和操作。

     中国罪犯心理测试量表是一个完整的评估系统,主要有两套量表和若干附加量表组成。一套是入监罪犯心理诊断量表,它包括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监狱适应三个分测验,着眼于的个性心理素质状况,了解其反社会性、犯罪动机、认罪态度、服刑心态及其发展变化。另一套是出狱人员改造成效检测量表。它包括矫治效果检测和再犯罪预测两个分测验,主要用来检验罪犯的矫治效果,预测其出狱后再犯罪的概率。为了提高评估的针对性,还增设了若干性别、年龄、罪类附加量表。与诊断量表不同,改造成效检测量表不仅使用自陈法,还使用评定法,即对于某一罪犯的矫治效果和有无再次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由管教干警和其它罪犯进行评定,最后由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做出行为预测结论。
  从1994年起,历经6年的实证研究,主要抓了以下工作:1、按照《编制纲要》的要求,由课题组成员与基层干警相结合,编出8063道测试题;2、对测题进行专家评估,筛选出2200道质量较高的测题,并编制成若干套测试问卷;3、在河北省某监狱350名罪犯中进行初测,通过因子分析、一致性(信度)分析和相关分析,精选出1460道测题;4、将精选出的测题编制成入监与出监两套测试量表,拟定在11省市进行大面积试测的方案,对经过随机取样的3500名罪犯进行测试;5、对其中3257份有效答郑进行了应答率、区分度的计算以及信、效度检验,又抽取了约400名社会人士的个性资料与罪犯对比,看其差异是否显著;6、着手编制标准化量表及其使用手册和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考虑到在短时间内编制出全部《罪犯心理测试量表》较为困难,决定先完成其中的个性分测验,进行试用。

     目前已编完成的个性分测验,共有144个测题,包含罪犯个性的内外倾、情绪稳定性、从众性、冲动性、攻击性、报复性、信任感、同情心、自信心、焦虑感、聪慧性、心理变态倾向、犯罪思维模式等13个维度。经实证检验,其各项技术要求均达到可靠指针,并取得了全国在押罪犯的个性常模(分男女性)可以通过常模表进行分数的换算。同时编制了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实现了电算化、测图标准化和得分解释的规范化。还可建立数据库,对罪犯的心理测验资料进行存储和统计处理。

     总之,心理矫治在中国监狱的应用处在方兴未艾的初始阶段,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如何提高监狱干警的业务素质,使其更好的运用这一手段;如何使心理矫治方法进一步适合中国国情,更好地为提高改造质量服务,是摆在监狱机关和心理学工作者面前的两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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