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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20:59:26
 


  性爱具有一种博爱和母爱都不具备的独占性。必须进一步研究性爱的这种独占性。性爱的这种独占性经常被错误地解释为是一种互为占有的联系。我们经常看到互为相爱,但对其他人却毫无情感的男女。他们的这种爱实际上是一种共同的自私,这些人往往把自己同所爱之人等同起来,并通过把一个人分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两个人的办法来克服人与人之间的隔绝。他们以为这样做就能克服孤独。但正因为他们远远脱离同时代的人,所以他们之间实际上也是隔绝和互为陌生的,结合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幻觉。性爱是具有独占性,但同时也是通过爱一个人,进而爱全人类,爱一切生命。性爱的独占性只表现在我只同一个人完全地、即在灵魂和肉体上融会为一体。性爱只有在性结合这点上,在生活的全部范围彻底献身这一点上排斥他人,而不是在一个更深的博爱意义上。

  如果男女双方确实相爱,他们的性爱就具备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我从我生命的本质出发去爱对方,并且去体验对方的本质。人就其本质来看都是一样的,我们既是整体的部分;又是整体,因此实际上爱谁都一样。从根本上来看爱情是意志的行为,是人作的一项把全部生命交付对方的决定。这一点也正是婚姻是不可解除的观点和许多传统婚姻形式的思想基矗在这些传统的婚姻形式中配偶不经自行选择,而是由被人挑血人们相信"先结婚,后恋爱"的说法。在现代西方世界这种观点被视为是完全错误的。人们认为爱情是一种自发的感情反应,人们会突然被一种无法抗拒的感情所控制。这里人们只看到两个人的特点,而没有看到-所有的男人都是亚当的一部分,所有的女人都是夏娃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人们拒绝认识性爱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意志的因素。爱一个人不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而且也是一项决定,一种判断,一个诺言。如果爱情仅仅是一种感情,那爱一辈子的诺言就没有基矗一种感情容易产生,但也许很快就会消失。如果我的爱光是感情,而不同时又是一种判断和一项决定的话,我如何才能肯定我们会永远保持相爱呢?

  从这一立场出发也许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即爱情只是意志的行为,献身的行为,爱谁原则上不起任何作用。不管婚姻是别人撮合的还是自行决定的-一经缔结,意志应该能够保证爱情的继续存在。看起来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没有认识到人的本质的矛盾性和性爱的矛盾性。我们所有的人是一体-但尽管如此我们每个人又都是只存在一次、不可重复的生命。从我们都是一体的意义上来看,我们能从博爱出发爱每一个人;但从我们是不一样的角度出发,性爱就要求具有特定的、独一无二的、完全是个性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这种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只存在于几个人,而不是在所有的人的中间。

  因此这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性爱完全是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力,是两个特殊的人之间绝无仅有的联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性爱只是意志的行为-都是正确的;也许应该这么说,真理既不在这边,也不在那边。所以认为夫妇关系不好应该马上解除婚姻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解除婚姻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4)自爱

  人们把爱别人的概念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也是能够接受的,但却普遍地认为爱被人是一种美德,而爱自己却是一桩罪恶。人们认为不可能像爱自己那样爱别人,因此自爱就是利己。在西方的思想中这个观点是由来已久的了。加尔文把自爱看作是一种"瘟疫"弗洛伊德尽管用精神病学词汇来谈自爱,但他的观点同加尔文是相通的。对他来说自爱就是自恋,就是把里比多用到自己身上。自恋是人发展的早期阶段,那些又倒退到这一阶段的人就不会有爱的能力,这些人发展到顶点就会疯狂。弗洛伊德认为,爱情是性欲的显现,里比多不是作为爱情使用到其他人身上,就是作为自爱使用到自己身上。因此爱别人和自爱是相互排斥的,这方多了那方就少了。如果说自爱是一种恶习,那么由此就可以得出忘我就是一种美德的结论了。

  这里就产生了下列问题:心理观察是否证实了在自爱和爱别人之间存在着一个基本矛盾的观点?自爱和利己是一码事,还是互为对立?此外,现代人的利己难道确实是一种对具有一切理性和感情可能性的自我的爱,还是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利己同自爱完全一样还是利己恰恰是缺少自爱的结果呢?

  在我们用心理学的观点分析利己和自爱以前,我们必须分析一下自爱和爱别人是相互排斥的这一错误的逻辑结论。如果把他人当作人来爱是美德,而不是罪恶的话,那么爱自己也应该是美德,因为我也是一个人,有关人的一切概念都与我有关。因此上述原则本身就是矛盾的。圣经中"爱他人如同爱己"的说法说明了对自己的完整性和独特性的尊重,爱自己,理解自己同尊重、爱和谅解别人是不可分割的。爱我同爱另一个生命是紧密相连的。

  这里我们就触及到了使我们得出这些结论的一些心理上的先决条件。概括如下:我们的感情和态度的对象不仅是其他人,也包括我们自己。对别人的态度同对我们自己的态度互不矛盾,而是平行存在。从这一点出发来解答我们的问题就意味着爱别人和爱我们(心晴部落www.lijinquan.net)自己不是两者择一,恰恰相反:一切有能力爱别人的人必定也爱自己。原则上爱自己和爱别人是不可分的。真正的爱是内在创造力的表现,包括关怀、尊重、责任心和了解诸因素。爱不是一种消极的冲动情绪,而是积极追求被爱人的发展和幸福,这种追求的基础是人的爱的能力。

  爱另外一个人这一事实就是爱的力量的具体体现。在爱中包含的原则上的肯定是针对所爱之人,而这个人又体现了人类以及人性。对一个人的爱包括了对所有这样的人的爱。"分工"的形式:爱自己的家庭却不爱他人,是缺乏爱的能力的表现。对人类的爱是对一个特定的人的爱的先决条件,尽管对人类的爱从其产生来看是通过对某些特定的人的爱发展起来的。

  从中可以得出我自己也是我的爱的对象,同他人没有区别的结论。对自己的生活、幸福、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长以及自由的肯定是以爱的能力为基础的,这就是说,看你有没有能力关怀人、尊重人,有无责任心和是否了解人。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创造性地爱,那他必然也爱自己,但如果他只爱别人,那他就是没有能力爱。

  我们可以假设:爱自己和爱他人平行存在,-那我们如何来解释显然是排斥一切关心他人的利己呢?利己者只对自己感兴趣,一切为我所用,他们体会不到""的愉快,而只想""。周围的一切,凡是能从中取利的,他们才感兴趣。利己者眼里只有自己,总是按照对自己是否有利的标准来判断一切人和一切事物,他们原则上没有爱的能力。这一结论难道不正好证明了对自己的关心和对别人的关心只能两者择一吗?是不是应该把利己和自爱看作是一回事才正确呢?但如果这么认为就完全错了,这一错误在自爱这个问题上已经导致许多不正确的结论。利己和自爱绝不是一回事,实际上是互为矛盾的。利己的人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缺乏对自己的爱和关心表明了这个人内心缺少生命力,并会使他感到空虚和失望。在必要时这个不幸和胆怯的人会通过各种其他的满足来弥补他失去的幸福。他看上去似乎非常关心自己,实际上只是试图通过对自己的关心去掩盖和补充自己缺乏爱的能力。弗洛伊德的观点是利己者就是自恋者,他们把对别人的爱用到自己身上。利己者没有爱别人的能力这是对的,当他们也同样没有能力爱自己。

  如果我们把利己同在一个过度忧虑的孩子的母亲身上可以看到的那种占有欲作一比较,就更容易了解什么是利己。母亲一方面真诚地相信,她对自己的孩子特别地好,但另一方面她确实能感觉到对她宠爱的对象有一种几乎已经觉察不到的敌意。母亲之所以对孩子这么忧虑重重,并不是因为她太爱孩子,而是因为她要以此来弥补自己缺乏爱孩子的能力。

  我们的这一关于利己本质的理论符合精神分析学家在治疗"忘我"症时所获得的经验。"忘我"是神经病的一种症兆,在为数不少的患者身上可以看到这种症兆,只是这些人一般来说不是受这种症兆,而是受到与这一症兆有关的其他的病兆,如厌世、虚弱、失去工作能力和处理不好爱情问题等的折磨。但是"忘我"不是像我上面所说的被看作是一种病兆,在大多数情况下"忘我"被看作是值得自豪的、唯一令人满意的性格特点。"忘我"的人一无所求,他只为"别人活着",而且因为不重视自己而感到自豪。但一旦他发现,尽管他那么忘我可还是感到不幸,他同别人的关系仍然不令人满意,他就会感到吃惊。精神分析表明,这种"忘我"是一种病兆,而且常常会是主要病兆之一。患者没有能力爱,也没有能力使自己快活,他对生活充满了敌意,在他的忘我后面隐藏着一种很强的常常是自己意识不到的自私性,我们只有把他的"忘我看作是一种病兆,使他克服缺乏创造力的缺点,也就是克服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忘我"以及其他病兆的根源,他才会得到痊愈。

  忘我的本质特别表现在对其他人的影响上-在我们的文化中最常见的表现是"忘我"的母亲对自己孩子的影响。母亲认为孩子可以通过她的"忘我"认识到什么是被人爱,认识并学会什么是爱。但是她的"忘我"所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的效果往往违背她的意愿。孩子们并没有表现出他们是幸福的,他们是被人爱的;他们一个个胆小,紧张,担心受母亲的责备并想方设法满足母亲的愿望。一般来说他们会受到母亲的那种隐蔽在深处的对生活的敌意和恐惧的传染,他们更多地是能感觉到,而不是认识到这点。总而言之,"忘我"的母亲的影响同利己者的影响并无多大区别,而且常常是前者甚于后者,;因为母亲的忘我会阻止孩子对自己提出批评。孩子们的生活在一种不能使母亲失望的压力下,在道德的假面具下人们在教育他们要轻视生活。如果有机会,可以观察一下一个能真正自爱的母亲对孩子会产生什么影响,从而可以确定,再没有比一个能自爱的母亲在体验爱情、欢乐和幸福方面对孩子产生更积极的影响了。

  爱克哈特*(*爱克哈特,中世纪德意志神秘主义哲学家和神学家。他认为上帝即万物,万物即上帝;通过自己的灵性,人即可与上帝合而为一,与万物混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一体,获得真正的自由。-译者注)有一句格言,最精辟地总结了关于自爱的思想。他说:"你若爱己,那就会爱所有的人如爱己。你若对一个人的爱少于爱己,如果你不是爱所有的人如同爱己,如果你不是在一个人身上爱所有的人-因为这个人就是上帝和人。一个既爱自己又爱他人如同爱己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值得这样评价的人。"

  (5)神爱

  上面已经确定我们之所以追求爱是因为我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因此就要求通过人与人的结合去消除这种隔膜。爱的宗教形式,对神的爱从心理学来看亦无两样,也出自于消除隔膜,要求统一的追求。事实上对神的爱同对人的爱一样,也有多种形式,同时这些形式之间的区别很大一部分也与各种爱情形式之间的区别雷同。

  在所有的信神宗教中,无论是在一神教还是在多神教中,神体现最高价值,体现至善至美。因此神的特殊意义往往取决于什么是人认为的至善至美,所以在分析神的概念时应该首先分析信神的人的性格结构。

  人类发展的标志根据我们现有的了解是人脱离大自然,脱离母亲,脱离血缘的联系。在人类历史的开端,尽管人被赶出同大自然的原始和谐,但人始终还是紧紧抓住这种低级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获得一种安全感。人一直还感到自己同动植物界是一致的,并企图通过同自然界的一致找到统一。许多原始的宗教证明了这一发展阶段。动物被当作图腾受到崇敬;在大的宗教节日和打仗的时候人们戴上动物假面具或者把一种动物当作神来礼拜。当人的技能发展到出现手工劳动和制作艺术品阶段时,当人不再是只依靠大自然的赐物时-也就是靠他找到的瓜果和捕获的猎物为生,人就把他双手劳动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果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一个神。在这个阶段人们礼拜泥土、银子和金子做的偶像。人把他自己的力量和技能反射到自己制作的物体上去,并以一种异化的形式礼拜他自己的力量和财物。在更后一个阶段人赋予他的神以人的形象。看起来只有当人对自己的了解深刻了,并且发现了人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贵的"物体"时,才可能这么做。在这个神人同形的阶段,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发展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同神的阴性和阳性的发展有关,另一种趋势同人所达到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熟程度有关,人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熟程度决定了人的诸神的本质以及人对神的爱的形式。

  我们首先来谈谈宗教是如何从以母亲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亲为神的阶段的。十九世纪中叶巴霍芬和摩尔根的发掘物尽管没有得到学术界大多数人士的承认,但是他们的这些伟大的、决定性的发现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至少在许多文化中,在父系社会以前就曾存在过宗教的母系社会阶段。在母系社会阶段母亲是最高的生命,她就是神,也是家庭和社会的权威。为了理解以母为神的宗教本质,我们只需回想一下我们上面谈过的母爱的本质。母爱是无条件的,母爱保护一切,促进一切。正因为母爱是无条件的,所以是无法控制和不能通过努力获取的。母爱的存在给予所爱之人一种祝福的感受,缺少母爱就会引起一种惘然若失和绝望的感受。母亲热爱孩子,是因为这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为孩子表现优秀和听话,或者孩子能满足她的愿望和要求,所以母爱的基础是平等,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是母亲的孩子,因为他们都是大地母亲之子。

  人类进化的下一阶段-这也是我们十分了解、无须靠资料恢复原样的唯一阶段-是父系社会阶段。。在这一阶段母亲从最高的地位被赶了下来,父亲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最高生命,而且不仅在宗教中,在社会上亦是如此。父爱的基本点是父爱是有条件的,并且规定原则和法律,父亲对孩子的爱取决于孩子服从他的程度。父亲最喜欢那个与他本人最相像、最听话和最合适当他继承人的儿子。(父系社会的发展同私有制的发展是平行的。)因此父系社会是有等级的;兄弟之间原有的平等让位于不平等和争坐第一把交椅的竞争。无论在印度的、埃及的或者古希腊的文化中,还是在犹太-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我们都可以找得到信奉男性神的父系社会,在有些社会是一个主神主宰诸神,而在有的社会,人们只信奉一个主神。但是人追求母爱的愿望并没有彻底地从内心铲除,所以不足为奇,慈母的形象也不可能被驱逐出罗马万神庙。在犹太教中,母神的许多特点出现在神秘主义的各种流派中。在天主教中,圣母院和圣母玛丽亚象征着母亲的形象。就是在新教中,母亲的形象也没有完全消失,只是更隐蔽些罢了。路德提出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人所做的一切都不能唤起上帝的爱;上帝的爱是恩赐,宗教的态度就是信赖这一恩赐和把自己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弱小和需要帮助之人;没有任何善行能影响上帝或者能促使上帝爱我们。路德的原则同天主教的教义没什么两样。所以尽管路德教义具有以男子为中心的性质,但仍具有隐蔽的母性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

  我必须提一下父系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和母系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在宗教中的区别,用以说明神爱的性质取决于这两种因素在宗教中所占据的相对比重。父系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就是让我象爱一个父亲那样爱神;我应该相信神是正义和严格的,神赏罚分明,神最终会把我看作是他心爱的儿子,就如上帝选中了亚伯拉罕,以撒偏爱他的儿子雅各和上帝偏爱他挑选出来的人一样。宗教的母系一面就是我爱上帝如爱包罗万象的母亲一样。我信赖她的爱;不管我如何贫穷,如何卑微,不管我犯有多少罪孽,母亲将永远爱我,永远不会爱其他的孩子胜过于爱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母亲将帮助我,拯救我,祝福我。当然我对(心晴部落www.lijinquan.net)神的爱和神对我的爱不可分割。如果神是一个父亲,他爱我如儿子,我爱他如父亲。如果神是一个母亲,那我和她的爱也是一样。

  但在神爱中,父系和母系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分的区别只是决定神爱本质的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每个个人在他对神的概念的理解和对神的爱的方面所达到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熟程度。

  当人类从以母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进化到以父亲为中心的社会结构以后,我们可以从父系社会的宗教发展中看到对神的爱有一个不断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熟的过程。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专制的、妒忌心十足的神。上帝把他自己创造的人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弄人。这就是上帝把人从天堂里赶出来,不让人吃辨别善恶之树的果子,从而也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帝还决定用洪水来消灭人类,因为没有一个人能给他带来欢乐-只有他心爱的儿子诺亚活了下来。在这个阶段上帝还要求亚伯拉罕杀死他唯一心爱的儿子,以证明他对上帝的爱。与此同时也开始了一个新阶段。上帝同诺亚缔约,上帝答应不再消灭人类-上帝通过缔约承担责任。上帝不仅受他许下的诺言之约束,而且也受到他自己的原则,即正义的原则之约束。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上帝不得不同意亚伯拉罕的要求:如果至少有十个义人在,就得宽恕所多玛城。这个新阶段不断地发展,一直到上帝从一个专制的部落首领的形象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一个慈爱的父亲,一个受他自己立下的原则约束的父亲。然后又从父亲的形象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正义、真理和爱的原则的象征。上帝是爱,是正义。发展到这一阶段上帝就不再是一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父亲。上帝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统一各种现象的原则。上帝不可能有自己的名字。因为只有物体、人、有限的东西才能有名字。上帝既不是人又不是物,怎么会有名字呢?

  这一发展最令人信服的例子是圣经里上帝在摩西面前现身的故事。摩西说如果他不把上帝的名字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是不会相信他是神派来的。(因为偶像崇拜者不会相信没有名字的上帝,偶像的本质就是偶像有名字。)这时上帝向摩西妥协,上帝对摩西说,我的名字叫"我是现存者,我将永存"(这比通常的译法"我将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我应该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的样子"要精确。希伯来文的形式表达过去,而不是将来。)"我是现存者,我将永存"意味上帝不是有限的,上帝不是人也不是物。这一句子的适当译法应该是: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叫无名"。所以禁止画上帝的像,滥叫上帝的名字或者干脆禁止称呼上帝的名字都是为了使人从上帝是父亲,上帝是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神学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以至于今天谈上帝时不能用肯定的形容词。如果有人说上帝是智慧的、伟大的、善良的,这又是意味着上帝是个人,所以我们最多只能说上帝不是什么,即用否定的形容词,那就是:上帝不是有限的,不在热恋,不是无理的。我越知道上帝不是什么,就越了解上帝。

  如果我们继续探讨单神主义这一思想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得出的唯一结论就会是:不要提上帝的名字,不要谈论上帝。这样上帝就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了在单神神学中所应该具有的形象,也就是根本无法表达的形象。这样上帝就体现了万物之基础的统一,体现了一切生存的基矗上帝就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真理、爱和正义。

  很明显,从神人同形进化到单神原则的过程中就产生了对神爱本质理解的全部区别。人们可以恨或爱亚伯拉罕的上帝,因为他像父亲一样;有时他降福于你,有时他迁怒于你。因为上帝是父亲,我就是孩子。我还没有从追求全知和全权的虔诚愿望中解脱出来。我还没有达到一定的客观性,以认识作为人的我的局限性,认识我的无知和无能。我就象一个孩子始终强调应该有一个能帮助我,保护我和惩罚我的父亲-一个我顺从时疼爱我,不顺从时迁怒我的父亲,一个听到我的恭顺便心情舒畅的父亲。很明显大多数人在他们个人的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克服这一幼稚阶段,因此大多数人信神就是相信一个能帮助自己的父亲-一种幼稚的幻想。尽管宗教的这一概念已经被人类的一些伟大的导师和一小部分人所克服,但这一概念一直还是宗教信仰的主要形式。

  弗洛伊德对宗教的这一信仰形式的批判是完全正确的。缺点只在于弗洛伊德没有看到单神宗教的另一方面和这一宗教的真正核心-这一核心导致否定神的概念。一个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当他按单神思想的本质行事,那他就不是请求神给予他什么,而且也不期待从神那儿得到什么;他爱神不是像一个孩子爱他的父亲或爱他的母亲。他更多的是达到一种谦恭的态度,他知道他对神是一无所知的。""对他来说变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了一种象征,人在他早期的进化阶段中就已经通过这一象征表达了他所要追求之物,那就是爱、真理和正义。他相信""体现的各种原则。他诚实思考,生活在爱和正义中,并感到只有能够使他充分发展自己力量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这样的生活是唯一有价值的现实,是"最终知识"的唯一对象。终于他就不再谈论神,也不再提神的名字。爱神-如果我们想在这儿再使用一下这个词的话-就意味着努力达到爱的全部能力,努力在我们内心实现神。

  从这一观点出发,单神思想的逻辑结论就是否定全部"神学",否定全部"有关神的知识"。但是这一激进的观点同非单神宗教,譬如早期的佛教或者道教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区别。

  一切信神的体系以及非"神学"的神秘主义体系是以一种精神实体为前提,这一精神实体超越人,并对人的精神力量以及追求拯救和新生的努力赋予意义和价值。在非信神的宗教体系中,不存在什么置身于人体之外和超越人的精神实体。爱、理智和正义的范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在进化的过程中有能力发展他内心的力量。从这一观点出发,生活除了人赋予的意义外是没有别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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