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二节 来自咨询者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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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21: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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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二节 来自咨询者的干扰
一般来说,人们比较容易发现和重视来访者对心理咨询的阻碍作用,而往往忽视来自咨询者(特别是初学的咨询者)的干扰作用,结果导致咨询目标难以实现。有关心理咨询对从业人员(咨询者)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以及其他个人方面的要求,我们已在第一章第五节中有过介绍,这些要求是有效咨询的必要条件。除此之外,还要求咨询者在咨询过程中对自己的不足有清醒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由于自身因素而给咨询带来的干扰。
一、干扰的主要表现
来自咨询者的干扰表现为多种多样,卡瓦纳(M . Cavanagh)曾列举了下列具体表现[3]:
(1)迟到或取消已约定的治疗时间,并且准备了一大套有关的理由。
(2)不是认真倾听来访者的谈话,也不是与来访者认真讨论问题,而是只顾自己说,让来访者听。
(3)会谈时走神或打瞌睡。
(4)会谈时不是讨论来访者的问题而是谈论自己的事情。
(5)常常忘记有关来访者的信息。
(6)给来访者提出不可能做到的要求。
(7)突然认为来访者有另一个“特殊问题”,要把来访者介绍给其他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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