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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五节 理性—情绪疗法评论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5 21:08:31 文章录入:xinlixue 责任编辑:xinlixu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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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服与心服 还有一个看来很小但并非无关紧要的问题。RET的辩论,须使来访者“口服心眼”才有实际效果。但据观察,我国来访者容易出现“假说服”的情况。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咨询者在辩论中运用单方面说理太多,忽视了双向的对峙,致使来访者因咨询者的“苦口婆心”感到他“应该被说服”,而不是真的投降;二是由于我国来访者大多比较注意尊重咨询者的权威或面子,或为了取悦咨询者,而违心地投降。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咨询者都应该保持清醒和警惕。一般地说,通过培养咨访关系中的真诚坦率因素,鼓励来访者为自己辩护,都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口服心不服的情况。 参考文献 [1]汪新建:认知—行为治疗范式,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1页 [2]Wessler,R.A and Wessler,R.L.:The Principle and Practice of Rationa Emotive Therapy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Publishers,1980 [3]钱铭怡,Metoorst,G:合理情绪疗法:理论与方法,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88,2(3):104—108 [4]Ellis,A.Intellectual Fascism,New York,Pamphet issued by Institute for Rational Emotive Therapy,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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