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其它说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
2.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3. 2009年全校共招收单考生10名,不具体分配到各院系,视报考情况确定。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4.2009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5.如无特殊说明,所有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与其他考生一起择优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法学院、美术学院、软件学院以及经管学院MBA、微纳电子系(080930)集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电路工程领域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7.清华大学已从2007级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院系和导师将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为研究生设置研究、教学和管理等辅助性工作岗位。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岗位工作得到培养和锻炼,同时获得资助。学校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岗位,导师(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改革过渡阶段学费由学校提供,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在改革过渡阶段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8.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08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2009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11.需要购买专业课参考书的考生,请与我校“教学参考书服务部”联系,电话:62771967,地址位于我校学生十食堂二楼。
12.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参考书目范围。
13.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14.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
招生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40203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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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③312心理学基础综合 |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大学心理学、中外教育史、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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