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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女性一下班,就会脱下工作服,换上休闲服.在日常生活中,职业女性的着装常常存在一种内在的冲突,因为她们常常被要求在上班的时候穿与职业角色相一致的服装。例如,女医生上班要穿白大褂,女营业员要穿营业场所规定的统一款式的服装,公检法系统的女公务员要穿各自统一配制的服装,女律师上班要穿稳重端庄的服装,等等。可是,在许多职业女性看来,职业装显得太死板、太单调、太严肃、太没有女人味了。因此,一到休闲时间,她们便会换上自己中意的服装,尽情表现自己的女性之美。这一现象说明了什么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多重角色。例如,一个人既是丈夫的妻子(角色1),又是孩子的母亲(角色2),也是公司的职员(角色3),还可以是商店的消费者(角色4),有时候也会是某个医院的病人(角色5),等等。总之,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社会关系中,我们的角色也不同。但是,各种角色的性质,却是不一样的。从功能主义角度看,依其性质,角色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工具性的,一类是情感性或表达性的。例如,“医生”作为一个职业,是工具性角色,而“妻子”则是一个情感性角色。就两性来说,“男性”属于工具性角色,而“女性”则更多地被归类到情感性或表达性角色。所有这些角色,都是约定俗成的,因而可以看成是制度性角色。 就职业女性来说,她们身兼工具性角色(职业)和表达性角色(女性)于一体。但是,这两种角色,却常常是冲突的。例如,作为母亲,女人是母爱的情感表达者(表达性角色),可是,这种角色却常常被其职业角色(工具性角色)所压制。因此,女性常常在两重角色中来回穿梭,疲于奔命。
不同的制度性角色,服从不同的规范。如果说,服装是制度性角色的扮演方式,那么,很显然,服装在扮演工具性角色(职业)和扮演表达性角色(女性)的时候,遵从了不同的规范。上班服是职业角色的扮演方式。它服从的是职业形象的要求和规定,常常难以满足女性的表达性需要。这种需要,往往只有在下班以后才可以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女性的爱美之心,往往只能借助职业装以外的服装来体现。
面对职业服装的工具性与女性服装的表达性之间的冲突,不同的女性,有着不同的态度。第一类职业女性不满于职业装对女性气质的压抑,千方百计对职业装进行某种形式的改造,要求职业装也要具备表达女性气质的功能。例如,将职业装的腰改小,以凸显女性的线条(表达性需要)。不仅如此,她们在下班以后,有着强烈的补偿冲动,借助表达性服装来释放自己被压抑的表现需求。
第二类职业女性则把服装的工具性看得比表达性更重,认为女性的表达性要服从职业的需求。这一类女性通常有很强的事业心和独立性格,并把事业成功看作是女性自立的基矗对她们来说,职业装不但上班可以穿,而且下班也可以穿,没有必要刻意凸显和表现女性的自然特点。
第三类职业女性则介于上述两类之间。她们既不会对职业装不满,也有借助其他服装进行表达的需求。但是,在她们那里,职业装和表达性服装是有时间边界的,二者存在于不同的时间(工作和休闲),相互间“井水不犯河水”。
职业女性身上的工具性服装与表达性服装的对立,也同年龄有密切关系。越是年轻的女性,越有表现自己的女性气质的愿望,因此赋予服装的表达性功能就越强,对工具性服装的抵触可能就越大。相反,年龄越大的女性,借助服装来表达女性气质的愿望相对来说就越小,因而对工具性服装的抵触可能就越校职业女性身上的工具性服装与表达性服装的对立,还同职业的性质相关。一般来说,职业有“前台”和“后台”、“交往性”和“独立性”等等的区分。那些需要接触顾客的职业角色,例如餐馆和酒店的服务员、飞机上的空姐、医院的护士、公司的秘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等,就属于“前台”和“交往性”(与顾客的交往互动)的职业。由于这些职业角色事关公司或企业的形象,因而往往要求职员着统一的职业装,同时着装管理也比较严格。而那些在“后台”或“独立性”的职业,职业装的要求就相对比较简单。当然,“后台”的职业角色是否要求穿统一的职业装,不同的企业和工作场所,有着不同的规定。例如,在星级酒店,即使是“后台”的清洁工和厨师,也要求身穿统一的职业装。
由上可见,服装消费行为并不仅仅是一种心理性行为,而且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性行为。服装是制度性角色的扮演道具,而人们为了扮演不同的角色,不得不频繁地根据角色的需要来更换服装。正如社会学家戈夫曼所说的,社会就是一个大舞台,我们则是其中的演员。借助于服装,我们演出了一幕又一幕的人生戏剧。但这种扮演却未必是随心所欲的,因为人们常常受到“社会脚本”(如工具性规范)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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