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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6年7月8日 编辑:cnpsy 有3216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网络人格的异常心理
一、引起网络人格变异的相关因素

  1 .生物学因素

  遗传在精神疾病的发病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已被证实了的。鲁丁早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他发现在精神病人中,家里也有精神病患者的比家里都健康的人数多得多。网络人格变异应属于广义的精神疾病范畴,是否也存在有家族集聚现象,即与遗传的相关点,目前尚不十分明了。

  网络人格变异者突出的表观在对网络操作中时间失控,无论增加多少时间都不满足,据此特点是否可以假设,在这类人的大脑犒赏中枢区域特别敏感,一经激活就很难控制。很久以前,二位麦克吉尔大学的心理学家在研究使用电报刺激的方法使正在学习一种操作条件下的大鼠脑内的强化物增加的实验时,误将电极插入到了大脑的膈区(本该插入脑干的网状区),术后,这一大鼠疯狂地操作以对自己施加刺激,而且,大鼠似乎对无论多少次刺激都不满足。很多科学家均对这一实验进行重复,得出相似结论,并把这一中枢称为犒赏愉快中枢,运用到对成瘾物质的研究,按照心理学家魏斯的说法,这些内部的犒赏机制比任何环境刺激更有力地影响和控制着成瘾。网络人格变异的情形之一“上网成瘾综合症”形成之生物学因素归于犒赏中枢的高度敏感性,有待进一步研究以证之。

  由于上网时间不断延长,尤其是单位时间内的持续上网增加,使大脑高级神经中枢持续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引起肾上腺素水平异常增加,交感神经过度兴奋,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情绪亢奋,网络人格变异者在努力追求维持或恢复愉快情感而终止或避免不愉快情感时,必须靠不断增加上网时间,去体验快乐的高峰情感。

  2 .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人格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网络是一种人机对话的互动媒介,它所内蕴的文化与传统人文思想有着巨大的差异,一方面,传统人文思想无法在计算机的运算程式中证明自己的权威性;另一方面,网络则可能将文化支解得七零八乱,文化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受到冲击。网迷在其中难以接触到完整而健全的人格模式,因而,形成的网络人格就很难具有稳定性,人格变异在所难免。

  其次,网络人格的不稳定性,也相应地影响到网络痴迷者的思维模式。网络的多向传播方式所形成的逻辑,呈现出与人脑大相径庭的方式,这种方式很自然地影响到网迷的行为模式和情绪反应。同时,人类没有能力战胜自己的私欲,尤其是不能战胜自己征服别人的权欲和比别人强的优越感。比如,一个高级程序员编程时,搞出一些病毒,有时纯粹是为满足自己破坏电脑程序的心理要求,并不一定是为了从中获得什么直接的实际利益,这就是网络人格变形扭曲的情形之一,在破坏行为中得到快乐和满足。

  第三,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太大,也迫使一些人躲到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从网上所得到的快乐和满足,使他们感到仿佛自己能驾驶世界、暂时回避了现实社会中的忧愁和烦恼。渐渐地,人就像巴浦洛夫的狗记住铃声会带来食物一样,一听到调制解调器的声音,就会兴奋不已。这样的结果在心理上出现两种效应:一是使处于征服欲望支配下的个体的自尊、自信感得到虚幻的满足;二是由于这种自我给付的虚幻满足,导致心理适应能力的降低,自我调整功能失衡,强化了人格变异。

  3 .个性心理因素

  辛辛那提大学的精神病学家内森·夏皮拉发现他的网络成瘾症患者中,大多数人在成瘾前患有躁狂抑郁症和社交恐怖症。卡内基梅隆大学对过度使用互联网者的研究,以及匹兹堡大学的研究都显示,网络人格变异在现实社会中变异之前具有下列人格特点:喜欢独处、敏感、倾向于抽象思维、警觉、不服从社会规范。按照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理论,网络人格变异者,存在有口唇期满足的创伤。婴儿通过哺乳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并保留了对代表母爱的温暖、关怀、安全等美好感觉的回忆和思念。网络成瘾者,通过上网,重新获得了这种从口唇期结束后,就似乎消失而又隐藏在潜意识中的满足感。成年后,受到挫折,如工作上失利,社交恐惧,失恋等,为了寻求解脱,沉溺于网络之中,可依赖的网上刺激得以弥补口唇期未满足的创伤,网络成了精神激动剂、成了继发性获益的促进剂,成了唯乐原则的实现地。

  二、网络人格变异的心理特征

  第一:网络人格变异者的意识是清醒的,认知能力也保持完整。它是在智力活动无明显缺损的情况下,出现情感反应与行为活动的明显障碍,其情感反应为“情感冷漠症”,表现为对外界刺激缺乏相应的情感变化,面部表情呆板,内心体验缺乏,对一切都漠不关心或表现为情绪极不稳定,对他人(包括亲人)感情淡薄甚至冷酷无情。例如:某高校的一位大四男学生,在网巴里面对声泪俱下的母亲,仍手拿鼠标,眼盯屏幕,无动于衷;而母亲对眼前这个已连续七天呆在网巴里蓬头垢面,面黄肌瘦的儿子也毫无办法……。这情景令人瞠目结石,倍感不可思议,然而却是真实的存在,而且日益增加。其行为活动上表现为,除上网之外,其余活动在偶然动机和本能欲望支配下,自制力很差,且常常与网络之外的人发生冲突,结果不仅使周围的人蒙受伤害,自己也受损失,或者不参与任何群体活动,沉浸在虚拟世界那相对更容易的成功和满足之中。

  第二:网上的生活缺乏真正的压力,这对于某些人来说,犹如进入一个永远的避风港,在那里只有自己,此时此刻的自己,没有别人,也没有现实的责任,其行为只由自己的需要来决定,从不考虑他人或社会的需要,这种人格的人往往把现实中所遇到的困难都咎于命运或别人的错误,不能正确地对待,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检讨,缺乏责任心和道德感。

  第三:由于在网络上,空间距离的存在,每个人都敞开胸怀,畅所欲言,从中发现自我,或实现理想中的自我,这种在传统心理环境中不能满足的心理需要,一旦获得满足,可形成心理定势,客观上形成对这种心理环境的依赖,最初只是表现为精神上的依赖,渴望上网,后来发展为躯体依赖,表现为睡眠障碍,生物钟紊乱,每天起床后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头昏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和食欲不振,只有等上网以后精神状态才能恢复正常。最后,可出现与生理因素无关的体重减轻,外表憔悴,非要连续长时间上网,一旦停止上网,就会出现急性戒断综合症,甚至有可能采取自残或自杀手段,危害个人和社会安全。

  第四:几乎所有的网络人格变异者,都不会主动的提出自己有问题,要求得到解决,对他们来说,“解决”意味着快乐的消失和失去朋友,意味着被网络世界拒绝,那将是十分痛苦的是。所以,尽管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也能理解社会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评价标准,但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而拒绝帮助,无论使用什么治疗手段,对这种具有变异人格者的作用都是收效甚微的。

  第五:由于网络上的行为没有相互见面的直观感受,以致于在理智上认为自己的行为和情感活动应该如何,而实际上办不到,长期处于心理发展不协调,心理活动紊乱不安。他们很难用心去体会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和自己造成的痛苦和不安,此外,网络行为缺乏外在力量的监督,网络中人通常并不把自己的网络行为同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责任和义务联系起来,网络行为成了即时行乐的随心所欲之举,但皮格马利翁效应怎么也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中出现。

  三、对网络人格变异的矫正

  由于变异性网络人格者缺乏相应的自我认知和积极改变自己的能力,再加上良性相助的环境力量较弱,纠正起来相当困难,这尤如戒毒一样是个世界性的难题,除非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所以目前就如何矫正网络变异人格,仍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认识。首先,要提高这些人的认知领悟能力,让他们把导致自己上网入迷的苦恼事件和行为领导到意识之中,抓住问题的关键一件一件的讨论和领悟,帮助他们生活在“此时此地”的现实之中,通过体验而获益是促进改变的一种有效方法,其次,尽可能的配合家属为他们制定出新的适当的生活方式。对不同变异人格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如强迫性人格可采取森田疗法,反社会人格采取操作性行为控制疗法,厌恶疗法,分裂型人格采取社交训练和兴趣培养法等。最后,具体指导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扩大交友面,把对网络的依赖转移到新的兴趣上来,多参加集体活动,会有助于重塑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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