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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6年7月7日 编辑:cnpsy 有1854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

一、接受学习

(一)接受学习的性质

接受学习是教师引导学生接受事物意义的学习,也是课堂学习中教师讲、学生听的学习方式。教师讲授,学生接受,这是课堂学习的主要形式。奥苏伯尔依据接受学习是概念同化和发现学习为概念形成的典型方式的观点指出:既然到了学龄时期,获得概念的同化在儿童中日渐取代概念形成而成为占优势的形式,顺理成章,接受学习也就自然地成了课堂学习的主要形式。

接受学习有以下一些特点。(1)从学习内容上说,事物的意义是由语言和符号来表达的。代表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都是现成的、已有定论的、科学的基础理论材料。(2)从学习内容呈现的方式说,一般是用定义的方式,或通过上下文的方式直接呈现给学生。(3)学生学习的主要任务是接受事物的意义,即反映事物的符号、概念和命题的意义。(4)从学习过程说,是将新的符号、概念和命题整合于已有的认知结构之中,使新旧学习材料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即信息内化,融为一体而储存下来,以便日后可以再现并运用。(5)从发生上说,它较发现学习为晚。因为学龄前儿童知识贫乏,缺少应有的适当观念,所以它不能成为学习的主要方式。但在入学后,知识日益丰富,同化逐渐可能,才逐渐取代发现学习而转为学习的主要方式。

(二)接受学习的作用和限制

1.接受学习的作用

接受学习是概念同化的典型方式,它是意义学习中获得概念的主要途径。它与学前儿童获得概念的方式,即概念的形成是不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从大量的实例中归纳出一类刺激的共同的关键特征,这种自发的概念形成过程,要经过辨别、抽象、分化、假设、验证和概括等活动。这种过程非常原始,很少有固定不变的程式,时间也要更长些,而通过它获得的概念,一般是初级的,或是日常概念。而接受学习是概念的同化过程,它利用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念,以定义的方式直接向学习者揭示概念的关键特征,通过新旧学习材料内容的有机结合,使旧知识得到变化,获得新的意义。以这样方式获得的概念,不但容易贮存、巩固,便于日后应用,而且是二级概念或科学概念,即真正掌握了一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可见,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是学生获得大量知识的途径。其过程比较科学,程式比较稳定,时间比较短暂,这就是在学校情境中,它为学生的学习所实际采用的理由。何况,学生掌握人类文化遗产,不可能也不必要事事经过自己的亲身实践,贮存于人类文化宝库中的大量知识,对于认知发展到相当成熟的人来说,通过接受学习即可享用,所以,有意义的言语接受学习是学生获得大量间接知识的有效途径。

意义学习论认为,责难言语讲授教学是“填鸭式”,从而一概把它归结为机械的、被动的,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批判。有意义的接受学习并不是被动的,也不一定是机械的。在接受学习中,当新命题容纳到认知结构中而出现意义时,不是将新材料在自己的认知结构中简单“登记”一下就了事的,它的活动至少有:(1)在决定将新知识纳入已有知识中去时,需要对新的知识的“切合性”作确切的判断;(2)当新旧知识发生矛盾时,需要进行调整;(3)新知识通常需要转化为个人的参照系,才能与其经验背景、词汇观念结构趋于一致;(4)如无调节新旧知识矛盾的基础,需要对更为概括和包摄的概念加以重新组织而融成一体。可见,概念同化的接受学习是一个极为积极主动的过程。当然,其积极主动的程度,也受个人的需要和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接受学习是机械的还是意义的,取决于学习的条件如何。如能符合意义学习的先决条件,包括主观与客观的条件,接受学习就会是有意义的。如在教学法上注意克服导致机械学习的一些因素,则“鹦鹉学舌”的被动的机械学习更是可以避免的。总之,要警惕言语接受法的误用,把被动和机械看成是接受学习本身的弊端是不对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接受学习的作用是没有限制的。

2.接受学习的限制

在一定条件下,言语接受学习是学生获得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接受学习的意义性与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有关;意义接受学习作用的充分发挥,也与教师能否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主动性的教学技巧有关。因此它的作用有一定的局限。

从整体上看,接受学习有其普遍性,但是从局部上看,接受学习的意义性要受学习者认知发展水平所左右。学前儿童尚未超越前运算阶段,一般不能直接通过定义来学习抽象概念,他们很难对几个概念的关系作出有意义的结合。过早地用纯言语讲授法,就违反了儿童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就是处于具体运算阶段的小学儿童,虽然能通过定义去获得概念,但是由于他们的认知结构中缺乏比较抽象的概念和处理概念之间关系的术语,概念的获得就有局限。他们没有具体感性经验的支柱,就难以真正理解抽象概念的意义。不能将新的学习任务同以前学过的材料联系起来,势将导致字面上的机械联系而无实质性的结合。到了形式运算阶段的初中学生,多数学生就可以不依赖当前或先前的具体感性经验,直接向抽象理解的水平前进。这样,意义接受学习的范围大为扩展,抽象理解水平在获得知识的准确性、明确性和概括性上,远胜于直观理解的水平,言语讲授法也更为可行。即使认知发展到这个阶段,在学生遇到学习困难的任务时,具体经验的支持还是必要的。但也不能把儿童在认知未成熟时接受抽象的概念的局限性推广到一切年龄。总之,照顾到学生在认知发展上的年龄特征和个别差异,灵活应用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发展规律,意义接受学习才有可能获得预期的效果。

接受学习作用的充分发挥,也受制于教师的教学方法。上面提到的导致学生机械学习的四个教学法上的因素,如不加以避免就难以收到意义接受学习的效果。所以教师掌握意义接受学习的心理学原理,按意义学习的主客观条件来引导学生的接受学习是必要的。特别在调动学生言语接受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上,是十分重要的。意义接受学习的积极主动程度,受个人对意义综合的需要和自我批判能力的影响。一个人既可致力于将新命题与有关的全部知识结合起来,也可满足于两者的简单联系;既可将新命题转化为适合于自己理解的术语,也可满足于照原样接受下来;既可力求获得精确的意义,也可满足于模糊的观念。那种仅仅抓住知识的表面而自欺欺人地以为已经掌握了真正意义的学习方法,是意义接受学习的主要危险。由于缺乏自我批判能力而不愿作出必要的努力,真正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为此,要求教师培养和发展学生求得知识的精确意义的动机和自我批判的态度,是推动学生进行意义接受学习的重要手段。

总之,在符合意义学习的条件下,以接受的方式获取用言语讲授法给予的知识,不失为学校在实际上采用的学与教的一种基本的重要形式。然而,由于它的局限性,它决不是唯一的形式,发现学习的作用也应当给予充分估计。

二、发现学习

(一)发现学习的性质

发现学习是教师启发学生独立发现事物意义的学习。作为启发式教学,日本学者大桥正夫把它概括为“以培养探究性思维的方法为目标,以基本教材为内容,使学生通过再发现的步骤来进行的学习。”发现,指学习者知道了以前未曾认识的各种关系、法则的正确性和各种观念的类似性,以及对自身能力的自信。发现学习的倡导者布鲁纳认为,“向学生提示学科的基本结构”,是“可以引导学生形成独立发现的力量”。与接受学习比较,发现学习有以下几个特点。(1)发生较早。学龄前儿童就有,而且也是他们获得初级概念的主要手段,是概念形成的典型方式。到学龄期则降为次要地位,虽然在任何年龄的人中都有它。(2)学习内容,多少是以未有定论的实际性材料为主,不是现成的结论。所以,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学习方法。(3)教师呈现学习材料,采取的是间接提供方式,让学生依据提供的事实或线索去独立发现事物的意义,从而解决所面临的问题。(4)学习过程较为复杂。首先要将提供的材料或既定的信息序列进行重新组织或转换,使之与已有的认知结构统一,并发现其中的隐蔽关系。然后,将它们整合,并纳入认知结构之中,将发现的内容加以内化,从而获得新的意义。必须先独立发现,而后整合内化。作为概念的形成,包括有序的八个心理过程:辨别、抽象、假设、验证、选择、整合、分化、表述。(5)它适合学前儿童和低年级学生的初级概念的学习,适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虽然,时间较长,模式又不固定,但各种问题的解决要通过发现学习。

(二)发现学习的教育思想背景

从教育思想背景看,进步教育运动强调教育要重视儿童的自发兴趣与直接经验和必须提供让儿童自然成熟与发展的学习环境。这两股思潮为发现学习建立了活动的舞台。他们对传统教育中与儿童实际脱节,机械地记忆各种观念和进行无效的练习等空泛的形式主义极度不满,主张重视儿童的天性和儿童积极参与教育过程,并以此为指导思想来建设课程。课程应根据儿童的基本需要、当时的兴趣、认知与情感的准备状态来设计,最大限度地为儿童提供自由回旋的余地,使其自然成熟并得到发展。因此,以儿童为中心的发现学习,就是符合这些要求的教学法之一。另外,当前流行的教育目标,使每一个儿童都成为具有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的人,特别要求使禀赋聪颖儿童的创造潜力得到充分发挥,提出“为创造性而教”的口号,这种教育思想,为提倡发现学习提供了动力。

(三)发现学习的认识论根源

自从17世纪启蒙运动提出寻求理性的力量和法则以来,一直占据支配地位的一个思想是“人可以凭借观察与理性去发现自然法则”。这种强调理性的认识论坚信:改善我们的观察力和获得信息的方法,就会导致表述法则的精确性与加强对真理的解释。正是这种以寻求真理为基础的认识论,是人们热衷于发现学习的一个根源。近十年来出现一种思想倾向:认为正确认识的积累,依靠理论和研究的新成就去不断修正前人的认识,就能接近于真理。这也是特别关心发现学习的启发作用的一个根源。强调理性的作用,一直是认知心理学的特点之一。

(四)“发现探究法”训练的意义和限制

发现学习是培养探究性思维方法的学习。在发现学习中,“发现探究法”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引起学习兴趣。学生面临教师确定的新异情境时,在思维中产生不确定性,于是出现了探究的学习动机。(2)着手选择思维。学生对眼前所有可能行得通的途径,或各种解决问题的假设,比较对照,选定最佳的一个。故又称“岔道思维”。能否成功地解决问题,取决于是否形成良好的岔道思维。(3)从事逻辑操作。验证假说,并由假设转化为法则,得出结论,探究告一段落。可见,发现学习是极为生动活泼的学习。据日本学者的实验研究,发现学习的基本过程有四:第一阶段,带着问题观察具体事实;第二阶段,提出假设;第三阶段,上升到概念;第四阶段,转化为活的能力。为此,教学采取假设式,学习采取“问题解决法”,从儿童的好奇好问出发,在教师引导下,围绕一定问题,依据提供的材料和线索,让学生通过积极思维、亲身探究和主动发现,产生新的领悟,得出相应的结论。

发现探究法的训练,据倡导人布鲁纳分析有四大优点。(1)有利于激发智慧潜力。发现的实质就是把现象加以“重新组织”或“转换”,使之超越现实,获得“新的领悟”。因此,最利于智慧的激发。(2)有利于培养内在动机。学习中不仅有所得,而且有所发现,这样就获得了自我奖赏的内部动力,并可摆脱外来动机的作用而自觉学习。(3)有利于学会发现的技巧。人只有通过解决问题的练习和努力于发现,才能学会发现的技巧。(4)有利于记忆的保持。记忆的主要表现在检索,检索的关键在组织。经过自己发现而组织到认知结构中去的材料,是最易检索的。有人把发现学习的效用归结为内部动机作用、掌握发现方法、迁移能力的形成和培养创造的态度这样三个方面也是比较准确的。

但是,发现学习也有限制。如果不顾学科性质和内容的深浅、学生智慧成熟程度和教师的教学技巧及心理品质,无限制地加以推广,是行不通的。任何学习方式,总要受到学习材料、学习者发展水平和学习指导者品质的制约。如何正确应用发现学习方法呢?要注意下述几点。(1)发现学习最适宜于以严密逻辑为基础的数理等学科,也适宜于有显著结构的社会科学,而以情感为基础的艺术学科最难应用。发现法是与结构课程相适应的。(2)发现学习一般适用于小学和中学低年级学生,因为他们获得概念主要通过概念的形成方式。高年级学生,概念的形成已居次要地位,因此不宜光靠发现学习。(3)发现法的实行没有现成方案,应根据教材的性质和学生的特点来灵活安排。因此要求教师要真正通晓学科的基本结构和科学家如何发现原理的过程,还要求教师具有耐心和灵活机动等心理品质。否则,弄巧成拙,是达不到目的的。

三、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的综合运用

(一)两种方式综合应用的依据

通过以上的分析,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在性质、过程、作用方面各不相同,但两者在学习实践中又是可以相互为用的。为此,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1.两种方式的不同处

从学习方式的性质上看,接受学习具有直接性,教师讲授,学生接受,无须独立发现。而发现学习具有间接性,教师启发,学生探索,必须通过独立发现。从学习过程看,前者将新知识同化于认知结构之中,即可获得,而后者则需要将新的知识或材料重新安排、组织或转换后,然后加以同化,因此较前者为复杂。从它们的作用来看,前者在智力发展和认知功能上,对一些理论性材料,不需要先有发现的经验,不存在独立发现的时相,通过接受学习的方式即可获得。而对于一些事实性的材料、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就需先有发现的经验,通过独立发现的时相,才能将发现的内容内化。从学习的结果看,前者获得的是科学概念或二级概念,而后者获得的是初级概念或前科学概念。

2.两种方式的相互为用

虽然大量的科学知识是通过接受学习获得,但是许多实际问题则是通过发现学习解决的。而且,通过接受学习获得的知识可以用来解决各种问题,解决问题的质量和速度常常决定于知识获得的数量和质量。而发现学习,一般也有扩大知识和检查知识理解程度的作用。在解决问题的探索中,不但要依靠接受学习获得的知识,而且要依靠发现学习将已有知识扩大和加深。发现学习早于接受学习,由于前运算期儿童的知识较贫乏,发现学习就成了学龄前儿童学习的特征。这些儿童发现的一些简单的日常概念,为学龄儿童的接受学习提供了材料,使接受学习逐渐超过发现学习而成为主要方式。可见两种学习方式是相互为用的,应该综合应用。

(二)两种方式综合应用的原则

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各有其主要的作用,也有其限制。因此,在教育实践中,在综合应用两种学习方式时,应遵循以下的原则来进行。

1.以意义学习的理论为指导

课堂学习的意义学习理论,对发现学习,同对接受学习一样,都有指导意义。为此,不论采取哪一种学习方式,都应该以意义学习论为指导,这样对学生的学习才有效益。

2.在两种方式相互为用中要分清主辅

接受学习对学生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来说,是经济实惠的主要途径。但它也不是课堂学习的唯一方式,还需要发现学习和其他方式为辅助手段。所以,两种方式可以相互为用,但作为学生的课堂学习,还应该明确:接受为主,发现为辅,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3.在具体实施中要灵活机动

综合应用这两种学习方式,必须结合教材的性质、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以及教师具有的各种心理品质,灵活机动,从事创造性活动,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接受学习如此,发现学习也如此,两种的结合更是如此。这就要靠师生在意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总结两种学习方式相结合的经验,来推动学校的课堂学习。

《教育心理学纲要》韩进之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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