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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苍蝇 | |
作者:闪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3 18:14:11 文章录入:xinlixue 责任编辑:xinlixu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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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按理说,野狗最先发现了尸体。它啃食了尸体的脚部。按顺序应该拽着死尸把他往外拖。尸体迈得这么浅,这应该不难做到才对的。为什么要先挖掘尸体的头部呢?” “除非尸体的头部本来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样,野狗为什么会先吃脚部呢,看来有可能这两个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萨姆兰不做声,他在想这里面有什么意义。 随后的挖掘工作解释了这个疑问,尸体的躯体部分实际被掩埋得相当深。而且躯体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抛掘的痕迹,但是它似乎中途放弃了。尸体被取出时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弓形,它被像一个驼背人一样塞进了这个只有一米长的深坑里。尸体的末端被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了最先被肉食性动物发现的部位。脸部似乎还盖着浅浅的土壤,在尸体头部周围发现的散乱土壤似乎证明了这一点。野狗在发现身体部分不易被发掘之后,转而对着脸部展开了它的攻势。尸体的脚部发现了一些蛆,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小了,戈夫无法用肉眼分辨它们是哪一种蝇的幼虫。因为尸体的脚部没有肌肉了,再者可能是野狗将它们也一并吞食了,发现的幼虫不过几条而已。但是尸体头部就大不一样了,那里有不少大个的蛆虫还有一些蝇卵。戈夫将它们小心的装好。至于为什么要露出尸体的两端,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你们这么晚在公路边干什么?”萨姆兰看到了拖车和工程车,但他还是问那两个年轻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的车抛了锚。实在是没办法。” “然后你们就走进树林?” “她,噢,我的女朋友闻到了很难闻的气味,我想去过看一看,谁知道是尸体,打死我也不会去的。” 这倒是,多亏了他们才能发现这具尸体。 “萨姆兰警官,尸体身长六英尺,胸部有枪伤。” “胸部?”萨姆兰惊讶地张大了嘴,“你说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脏的部位。” 萨姆兰几乎是欣喜若狂了,这会不会就是他们怎么也找不到的那个迪亚特呢? 戈夫的工作是绝大多数人所厌恶的。他拿着放大镜观察蛆时的表情简直可以用兴高采烈来形容了。 “这是红色金蝇(Chrysomya rufifacies)的二龄蛆和头龄蛆,哈哈,这些可爱的小家伙。”戈夫这样说着,“噢,还有,大头金蝇(Chrysomya megacephala)的头龄蛆和二龄蛆。警官,过来看看。” 萨姆兰听着这些莫名的词汇,也透过放大镜看了一眼,他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可爱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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