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九章 迷信行为与特殊状态 | |
作者:王登峰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7 12:44: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为什么群体迷信活动时会发生暴力行为?这还是一个谜。心理动力学派认为,暴力行为是一种原始反应或一种积极的防御功能,“如不这样做自己就大祸临头"的意念在所有随从者事后的回忆中都存在。有人提出性本能的作用,因为半数患者有性暴露或性侵犯的行为,其情节也相当荒谬离奇,如裸体跳舞、群奸等。当地人群的文化心态也有影响,多数患者平时的意识范围里也有这方面的内容。迷信巫术导致的精神障碍最常见的形式是附体状态,它是一种无形元质的某种鬼神或精灵依附于人的躯体状态,与原始人的神灵崇拜和信仰密切相关。ICD-10把它列入“精神恍惚状态”一类,国外有学者将其称为“变换的意识状态”,它是由生理、心理、药物等多种原因所引起,是明显偏离于正常的意识状态的一种精神异乎常态表现。其病理机制有多种解释,有的认为是因社会隔绝时间太长,长期的单调刺激使人的感觉运动能力下降;有的认为是因宗教仪式活动产生了极端感动的“销魂状态”,而致感觉运动能力大大增加;机体警觉性的增高或降低也有影响,如气功人静、白日梦、神经性精神恍惚状态、自由联想过程等;躯体方面脱水、睡眠剥夺、过度呼吸、癫痛、药物戒断、血糖水平波动等都可能导致附体状态产生。 严重附体状态会导致家族杀人,惨绝人寰,触目惊心。多数患者平时安分守己,其杀戮元辜或强奸罪行多与他们平时意愿不相容。他们迷信观念极严重,攻击对象绝大多数是直系亲属,杀人行为极端残忍,如解尸、碎尸、水煮、火焚。曾有两位平时孝顺父母、爱护同胞、老实本分的青年农民兄弟,在一次神仙附体状态下,二人亲手杀死了被视为“妖魔"的父母和同胞共计8人。 附体状态的主要临床表现有三:一是身份障碍,患者的现实身份感丧失,被鬼神身份所替代,身份障碍发生数分钟至一两天,突然中止;二是遗忘,有明显的选择性,特别是对行凶过程中最重要的情节遗忘;三是情绪障碍,如手舞足蹈,目光呆滞,带有明显的迷信和宗教仪式色彩,有较突出的癌症性格,所以又称“癌症性附体状态”。我国提出的“与迷信巫术相关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是: 1.精神障碍由迷信巫术诱发。 2.症状与迷信巫术密切相关,以鬼神附体的精神障碍、片段幻觉、错觉、妄想、行为紊乱等为主要临床相。 3.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能视为精神障碍: (1)以迷信巫术作为手段获取财物或达到其他目的者; (2)可以随意诱发或自我终止者。 4.不能诊断为其他任何一种精神障碍。 附体状态与文化、神灵和信仰紧密相关。人类历史早期,神灵和信仰满足人的心理需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传统道德,巩固群体团结,曾起到积极的作用,有些巫师通过驱魔术治疗了部分类似附体状态的患者。但这种积极作用是有限的、有历史性的。当今社会中发生的附体状态多是非适应性表现,它严重阻挠个人和社会的正常生活,借助所谓神灵附体的身份实施暴力行为会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严重后果。目前的境况是,附体状态作为一种治病方式,还广泛存在于某些偏远、落后的地区,当地的人们多具有共同的鬼神信仰,所以又将附体状态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亚文化附体状态"。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文盲多,愚昧无知,迷信思想严重,使附体状态的发生率一直偏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