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备注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两门专业课总分
总分
[01]哲学
50
90
330
[02]经济学
55
80
180
335
[03]
法学
[03]法学(不含 [030180])
340
[030180]法律硕士
345
[04]
教育
[0401]教育学(不含[040102])
[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320
[0402]心理学
350
[0403]体育学
[05]
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325
[0503]新闻传播学
365
[050401]艺术学
[050405]戏剧戏曲学
[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
[050402]音乐学
[050403]美术学
[050404]设计艺术学
[050408]舞蹈学
45
310
[06]历史学
305
[07]理学
[08]工学
75
300
[09]农学
[10]医学
200
[12]
管理学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工商管理(不含MBA)
315
[120280]工商管理硕士(MBA)
100
175
[1204]公共管理
[1205]信息管理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参加全国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
单科在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基础上降5分,总分降20分。
少数民族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二)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外语、政治
诉讼法学
应用心理学
150
教育经济与管理
自然灾害学
企业管理
(三)援藏计划录取分数线
比较教育学
60
210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80
二、复试分数线的调整和复试名单 上述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全校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各院系所可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上调复试分数线。考生不仅要达到上述基本分数线要求,还要达到所报考院系所调整后的分数线和院系所规定的其他要求,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各院系所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将于近日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敬请留意)。 注意:我校不给考生寄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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