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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09年心理学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0 18:06:20 文章录入:anyida 责任编辑:anyi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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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院(研究所、中心)、专业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09年的预计数, 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09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 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各专业均有 一定的推免生占用招生指标。 (二)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代码后两位大于(含)“20”的专业为本校自设专业。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以下为2008年教育部文件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 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 费的硕士;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6、国家承认的学历(1991年后)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核实查询;国外(境外) 学历认证可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10-82301008, 010-82301006-11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网址:http://www.cscse.edu.cn)颁发的认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 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 学位认证书》)。 7、无论何种身份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生。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考生年龄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已经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 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除在本专业目录中特别的注明以外,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科目均由招生学院 (研究所、中心)确定。 (五)我校可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3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 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单考名额的30%),报考条件及安 排与教育部对单考生的要求相同,报名、考试均在我校。 (六)我校可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 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 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础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育和管理人员”招收一定 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热烈欢迎 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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