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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09年心理学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7 12:02:09 文章录入:anyida 责任编辑:anyi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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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不低于70分; 2.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中专业面试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不低于60分,外语听力、口语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不低于50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没有接到考生考试档案和未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性质 统考生录取性质按综合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绩的高低确定。“法律硕士联考”、破格及单独考试的考生一律作为计划外录取。 (三)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政审意见,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预计5月中旬)。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部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由于有部分考生联系地址变更,请考生复试期间直接向报考院(系)申请更改(用于考生接收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或调档函等)。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在6月中旬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与缴费 (一)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5年。个别优秀者,按规定可申请提前毕业,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二)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研究生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须由委托单位提供或自筹培养经费(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每年7000元,法律硕士10000元,其它专业每年6000元)。 七、奖、助学金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均享受普通奖学金,除此以外,全体研究生均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恒力发展奖学金”和“朱敬文助学金”、“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等奖项。 八、其他 (一)简章中所有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含推免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专业名称前标“★”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二)教育硕士专业(专业代码:040180)只接收“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本站的咨询师之家为咨询师朋友提供同城聚会的场所)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六)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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