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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禁忌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强大
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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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禁忌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强大

乱伦禁忌维护家庭的稳定与强大

晁天义, 卫崇文

  现代人类学调查材料表明,无论在史前民族或文明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家庭组织与乱伦禁忌之间都存在相伴而生、密不可分的关系。请以春秋晋文公与怀嬴的例证略加分析。《国语·晋语四》载,司空季子曰:“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取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道利,利以阜姓。”当时晋公子重耳因骊姬之乱流落至秦寻求支持,秦伯嫁给他五个女子,其中之一的怀嬴,曾是晋公子圉在秦国做人质时的妻子。由于公子圉是重耳之侄,因此文公在这件事上进退两难:若辞退怀嬴便可能失去秦国的欢心与支持,若接受她又畏于道德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司空季子引黄帝、炎帝的例证帮助重耳做出选择。

这段话透露出古代婚姻中的两条基本戒律:一是同姓男女间不得发生婚姻或两性关系,古人谓之“同姓不婚”。二是男子不得与庶母、兄弟之妻、子()妇等女性家庭成员发生两性关系,可以称为“族内异姓婚姻禁忌”。二者在本质上都是对既定家庭伦理秩序的威胁,因此可以通归于人类学意义上的乱伦禁忌之列。乱伦禁忌是当时深入人心的道德观念,人们没有违背它时难以感觉到它的压力,然而当这种规范将被破坏时压力就来临了。由此可见,乱伦禁忌的重要功能就在于防止因家庭成员之间的性嫉妒而导致的家庭破裂。同样的道理又见《左传》昭公元年子产聘晋且问晋侯之疾一事,子产曰:“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晋侯身为姬姓而与四个姬姓女子为婚,这显然有悖于同姓不婚的礼制,子产遂借探病之机委婉地加以批评。据子产解释,这种婚姻不为世俗所嘉许的原因有二:其一,它将导致“其生不殖”。无独有偶,韦昭注《国语·晋语四》“同姓不婚,惧不殖也”一语曰:“殖,蕃。”是“不殖”盖指家族不发达。其二,同姓而婚使得“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其中“疾”字前人多以为是指疾病,其实当解为嫉妒之“嫉”为妥。[ 5 ]这是说同姓婚姻虽然在短期内会使当事人亲上加亲,但从长远来看,它难免引起内部的嫉妒和争斗,最终威胁到家庭的稳定。当乱伦禁忌遭到破坏时,这种婚姻和两性关系会对家庭造成什么影响呢? 马林诺夫斯基就此总结道:“性冲动,总的来说是一种非常不安定的社会分裂力量。⋯⋯如果允许情欲侵入家庭范围,那么,它不仅会造成忌妒和竞争因素,并致使家庭解体,而且也会搅乱最重要的亲属关系纽带,而亲属关系乃是全部社会赖以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可见乱伦禁忌为人类婚姻和两性关系划定了一个禁区,除非一个社会不再以家庭为细胞,家庭的存亡与社会稳定毫无关系时人们才会放弃这个禁区。涂尔干也曾断言:“任何对乱伦的压制,其前提条件都是家庭关系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并被社会组织起来。只有当社会把一种社会性赋予了这种亲属关系以后,它才能够去阻止亲属间的性结合:否则这对社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正因为这样,生理或心理因素不能改变禁忌,只要社会以家庭作为基础,乱伦禁忌就会一直存在下去。通过以上共变关系可以看出,乱伦禁忌将婚姻关系排除于家族范围以外,防止了同族成员发生性冲突的可能,维护了家庭的秩序和稳定。其次,乱伦禁忌扩大了家庭的影响力。在人类婚姻史上,与乱伦禁忌相伴而生的另外一种现象是外婚制。在古代社会,一个家庭要生存和发展,异姓的作用不可忽视,婚姻就是建立和维护家庭间友好关系的重要途径。《周语》富辰曰:“夫婚姻,祸福之阶也。⋯⋯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杞、缯由大姒,弃、许、申、吕由大姜,陈由大姬, ⋯⋯昔鄢之亡也由仲壬,密须由伯姞,郐由叔妘,聃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卢由荆妫。”这是说群体力量往往由理想的婚姻关系而得以壮大,也往往因不当的婚姻关系而遭遇重创。异姓联姻有助于提高或巩固家庭的社会地位,春秋时期的贵族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晋语九》:“董叔将取于范氏,叔向曰:‘范氏富,曷已乎?’曰:‘欲为系援焉。’它日,董祁. 于范献子曰:‘不吾敬也。’献子执而纺于庭之槐,叔向过之,:‘子曷为我请乎?’向曰:‘求系,既系矣,求援既援矣,欲而得之,又何请焉?’”董叔所谓“系援”一词,准确反映了婚姻对家庭兴衰的重要价值。不仅如此,古代思想家们还将异姓通婚的价值提升__到哲学的高度加以宣传。《郑语》史伯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 ⋯⋯务和同也。”异姓之间谓之“和”,同姓之间谓之“同”。“和而不同”在古代婚姻中的含义,是说异姓家族间凭借婚姻纽带加强团结、增进合作。史伯的论述是用哲学化的语言,表述了异姓通婚对于古代家庭和政治的重要意义。此外如《鲁语上》“夫为四邻之援,结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国之艰急是为”,以及《礼记·郊特牲》“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云云,都是说异姓通婚能够将关系疏远者团结在一起,提高家庭的社会地位。当乱伦禁忌被同姓婚姻取代时,它对家庭自身的地位有何影响呢? 新几内亚的一个土著人在人类学家就这个题目质询他时反问道:“怎么? 你想娶你的姐妹吗? 你什么毛病? 你不愿意有大舅子、小舅子? 你难道不明白,如果你娶了另外一个男子的姐妹,又有另外一个男子娶了你自己的姐妹,这样你至少就有了两个(大、小)舅子,而你如果娶你自己的姐妹,你就一个(大、小)舅子也没有,那你跟谁去打猎呢? 跟谁去经营种植园呢? 上谁家去串门呢?”对特罗布来恩岛上的酋长而言,与异姓的通婚必然带来数量可观的婚姻馈赠,这笔收入可以使他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维持自身地位,并实现对整个部落的有效管理。肯尼亚的卢奥人谈到他们要去找老婆的相邻部落时说道:“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所以我们到那里找老婆。”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说:“在人类历史上,有许多次,野人部落大概就面临着二者必须择一的选择:要么到另一个部落里去娶个老婆,要么为另一个部落所杀死。”中国早期历史上黄、炎部族之间就曾经历了一个由“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到后世稳固姬、姜婚姻联盟形成的转变过程。联系人类学材料似乎可以推知,这种不同血缘团体之间“化干戈为玉帛”的现象决非出于偶然,而是乱伦禁忌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稳定发挥功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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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 1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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