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学本科考试计划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学本科考试计划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选考一门含试验2学分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俄语(二)、日语(二) 14 4 生理心理学 6 5 认知心理学 6 6 心理实验设计 6 7 心理学史 4 8 变态心理学 4 9 心理治疗 4 10 工程心理学 4 11 消费与广告心理学 4 12 市场调查 4 13 人事测量 4 14 人力资源管理 4 15 环境心理学毕业论文 2 专科接考心理学本科的规定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心理学专业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②教育学类、医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理学类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段的三门课程: ⅰ普通心理学 ⅱ实验心理学 ⅲ社会心理学 ③其他专业专科毕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段的五门课程: ⅰ普通心理学 ⅱ实验心理学 ⅲ社会心理学 ⅳ心理测量 ⅴ心理统计 2、1995年以前心理学专业的自学考生应参加大专阶段的教育心理学、医学心理学考试,不再参加心理学和心理学史的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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